沈書臨是天才。
眾人眼裡的天才,但是天才都是孤獨的,他不喜歡旁邊的人那種敬畏的,羨慕的,或者覺得他是異類的目光。
他喜歡顧子夜,因為顧子夜每次看他,都跟看傻逼一樣。
那天,他偷偷的聽到了她和落竹的約定。
如果未來真的有那麼一天的話,他們會約定去w大看最美麗的櫻花,去學習顧子夜最愛的中文。
他聽完之後,心裡有了一個想法。
既然在這裡不行,那在w大,一定可以。
年少成名,一舉成功考上了w大,光環加身的時候,沈書臨一直沒有忘記顧子夜。
等他回來的時候,顧子夜總算是開始靠近他了。
她會開心的叫他書臨哥。
會每天詢問w大的各種事情,他喜歡帶著顧子夜去w大晃悠,他們哥哥和妹妹的名聲傳的到處都是。
這並沒有什麼不好,但是——
沈書臨慢慢的發現,他對顧子夜,似乎不僅僅是哥哥對妹妹這麼簡單。
或者換個說法,他發現他喜歡他。
在這麼長的人生里,沈書臨沒有對任何一個女人,這樣的和顏悅色過,沒有對任何的女人,這樣的……愚蠢過。
後來,顧子夜真的來了w大。
而落竹,去了z大。
高傲的,聰明的沈書臨甚至因為這件事情,沾沾自喜的去了酒吧里,喝了一個爛醉。
但是後來,她去了計算機系,和中文系相差十萬八千里。
不過沒事,最起碼兩個人都在w大。
後來的後來,沈書臨發現自己不像是顧子夜的追求者,反倒像是顧子夜的僚機。
專門用來追落竹的僚機。
落竹因為課業出色,再加上繪畫專業很特殊,被允許回到w市,自己修煉。
有時候,沈書臨會想著,如果落竹一輩子不回來就好了。
這樣,她的目光不會被誰搶走。
這樣,她身邊的位置上,也一直都是他。
他們終究踐行了他們直接的十年之約。
那我呢?
在那個角落裡,聽到十年之約的我,到底是幸,還是不幸?
我不想深究,只覺得,過往的二十四年,都太過於單調。
我的人生里,竟然只有一個顧子夜。
我要去追尋我想要的東西,沈書臨的過去,我想拋棄了。
尋尋覓覓了這麼久,我終於發現,我喜歡是什麼了。
我喜歡她。
嗯,那她呢?
她是他的。
我笑了,十年之約,故人應言,應的,竟然不是我。
我笑了,整整二十年,我竟做了無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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