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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書臨是天才。

眾人眼裡的天才,但是天才都是孤獨的,他不喜歡旁邊的人那種敬畏的,羨慕的,或者覺得他是異類的目光。

他喜歡顧子夜,因為顧子夜每次看他,都跟看傻逼一樣。

那天,他偷偷的聽到了她和落竹的約定。

如果未來真的有那麼一天的話,他們會約定去w大看最美麗的櫻花,去學習顧子夜最愛的中文。

他聽完之後,心裡有了一個想法。

既然在這裡不行,那在w大,一定可以。

年少成名,一舉成功考上了w大,光環加身的時候,沈書臨一直沒有忘記顧子夜。

等他回來的時候,顧子夜總算是開始靠近他了。

她會開心的叫他書臨哥。

會每天詢問w大的各種事情,他喜歡帶著顧子夜去w大晃悠,他們哥哥和妹妹的名聲傳的到處都是。

這並沒有什麼不好,但是——

沈書臨慢慢的發現,他對顧子夜,似乎不僅僅是哥哥對妹妹這麼簡單。

或者換個說法,他發現他喜歡他。

在這麼長的人生里,沈書臨沒有對任何一個女人,這樣的和顏悅色過,沒有對任何的女人,這樣的……愚蠢過。

後來,顧子夜真的來了w大。

而落竹,去了z大。

高傲的,聰明的沈書臨甚至因為這件事情,沾沾自喜的去了酒吧里,喝了一個爛醉。

但是後來,她去了計算機系,和中文系相差十萬八千里。

不過沒事,最起碼兩個人都在w大。

後來的後來,沈書臨發現自己不像是顧子夜的追求者,反倒像是顧子夜的僚機。

專門用來追落竹的僚機。

落竹因為課業出色,再加上繪畫專業很特殊,被允許回到w市,自己修煉。

有時候,沈書臨會想著,如果落竹一輩子不回來就好了。

這樣,她的目光不會被誰搶走。

這樣,她身邊的位置上,也一直都是他。

他們終究踐行了他們直接的十年之約。

那我呢?

在那個角落裡,聽到十年之約的我,到底是幸,還是不幸?

我不想深究,只覺得,過往的二十四年,都太過於單調。

我的人生里,竟然只有一個顧子夜。

我要去追尋我想要的東西,沈書臨的過去,我想拋棄了。

尋尋覓覓了這麼久,我終於發現,我喜歡是什麼了。

我喜歡她。

嗯,那她呢?

她是他的。

我笑了,十年之約,故人應言,應的,竟然不是我。

我笑了,整整二十年,我竟做了無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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