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1 / 2)

杜诺然的手指在上面摸了摸,嘴角的笑意扩大了些。

玩偶旁边放着一个用相框裱起来的合照,是宋歌在部队时拍的,上面一共有八个人,宋歌站在最左边。

男人一身迷彩作训服,没有戴作训帽,头发是最普通的板寸头,剑眉星目,嘴角上扬着,露出几颗大白牙,还比了个剪刀手。

一副憨样儿。

这还是杜诺然第一次见他穿军装的模样,虽然只是在照片上看到,但不得不说,他穿起军装来更帅了,气质也和平常不同了。

照片看起来有些年头了,和现在的宋歌比起来,照片上的他更显青涩。

杜诺然看了看客厅里格子橱中的东西就回到了沙发那边坐着等宋歌。

虽然刚才调侃说要去他的卧室看,但杜诺然并没有那样做。

她还是知道分寸的。

厨房里时不时就响起切菜炒菜的声音,杜诺然频频往那边看,最终还是坐不住,偷偷地跑去了厨房门口,她推开门走进去,站在旁边看他做菜。

宋歌正在把去了皮已经被他切碎的沙姜爆香,然后又在里面依次放了生抽、糖还有高汤一起煮,沸腾后关掉火,把酱汁放在旁边晾凉,随即撒上一层熟的白芝麻。

然后又把搁在旁边早就煮好的猪蹄从冷水中捞出来,将猪会上的水分沥干,把酱汁淋在上面。

杜诺然在旁边看的直吞口水。

“这是什么菜?好香!”杜诺然凑过去,微微弯腰闻着鲜美的香味,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盘猪蹄问宋歌。

宋歌说:“沙姜猪蹄。”

“唔,肯定很好吃。”杜诺然又不由自主地吞咽了一下口水。

宋歌笑了下,有点宠溺道:“你可以提前试一下菜,看看味道怎么样。”

杜诺然扭头看向他,宋歌直接给她递了双干净的筷子。

她心里还在思量这样是不是不太好,然而身体却很实诚地把筷子接了过来。

杜诺然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地笑起来,自嘲道:“我好馋哦。”说完就夹了块猪蹄啃起来。

宋歌听闻低笑出声。

他倒不觉得她这样有什么不好,她喜欢吃他做的菜,他开心还来不及。

而且,这个女孩子活得很真实,他喜欢这样的人。

后来厨房里的情况就变成了宋歌做出一道菜来,杜诺然就提前“试吃”一下。

说白了就是嘴馋,想吃。

等他把几道菜全都做完,两个人端着菜出来,杜诺然还在想她的青梅酒。

她心心念念了一下午的青梅酒怎么可能忘掉。

“宋歌,酒呢!”

宋歌想起来,站起身对她说:“等下,我去拿。”

他说完就去了书房,很快就搬了一个很大的玻璃广口瓶出来。

宋歌把瓶子放在餐桌上,杜诺然盯着里面的梅子看,说:“这青梅都变了颜色了啊,泡很久了吧?”

“好几个月了。”这都是宋歌在养病那段时间自己闲着没事做的了。

宋歌从厨房拿了两个碗过来,给他和杜诺然一人倒了一碗。

杜诺然端起来,试着喝了一口,入口的液体微凉,起初杜诺然只是尝到了青梅的味道,而后酒香随之而来,不过酒的味道并不是那么的浓,倒是梅子的果香更浓一点,清爽酸甜的口感十分怡人,那股甘冽的味道萦绕在舌尖上久久不散。

她没想到这个青梅酒这么好喝,意外地睁大眼,特别惊喜地看着宋歌,对他竖了个大拇指,然后就捧着碗咕嘟咕嘟地喝的停不下来。

她把一整碗青梅酒都喝光后又让宋歌给她倒了一碗,宋歌无奈,对她说:“不要喝这么急,慢慢品更有味道。”

尝到了如此美味的酒,杜诺然的心情特别好,她笑眯眯地应下,“好,我接下来慢慢喝,慢慢品。”

“这酒到底是怎么制成的?我能不能也自己泡一瓶?”

宋歌笑,“当然能啊。”

“就是青梅、冰糖还有白酒比例按照1:1:1的比例加入,青梅选择青青的硬硬的,不能选太熟的,白酒的度数在50度左右就行,浸泡至少三个月就可以喝了,当然泡上一年半载的口感会更好。泡好的青梅酒的度数会降低不少,更适合女性喝。”

“而且青梅酒的功效有很多,适量饮用对人的身体也有好处。”

杜诺然嘿嘿笑,“有机会我也试试。”

“哎,我现在觉得每天最幸福的时刻就是吃饭的时候了,你做的饭真的超对我胃口!”

两个人边吃边喝边聊,不知不觉就过了一个小时左右了。

吃的是差不多了,但还没喝够。尤其是杜诺然。

因为她实在是在喜欢这个青梅酒的味道了,真的超级好喝。

她也去过酒吧,尝过很多种酒,但没有一种能让她像现在这样欲罢不能。

两个离开餐桌,换了个地方继续喝,杜诺然其实喝的已经不少了,但她还觉得不够,一个劲儿的对宋歌说她酒量特别好,不会轻易醉。

再加上这酒度数降低了不少,杜诺然就更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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