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諺看向宮隱,從剛才的對話來看,貌似這個宮先生才是主事人。
「本宮....我什麼都不記得了,現在只想有人能管我吃,管我住就可以了。」時諺眨巴著眼鏡,可憐兮兮的說道。
一頭長髮凌亂的披散在身後,挽住頭髮的玉簪松松的插在髮髻上,要掉不掉的,竟然有一種凌亂美。
宮隱掃過那根玉簪,不像是劇組能提供給群演的道具。憑他的眼力來看,這支玉簪是真品,價格不低。
難道他是別的劇組的主演?
可是當時在龍隱山拍戲的就只有他們劇組?
醫生和警察雖然覺得時諺的那身服裝打扮有點怪異,但是醫院不遠處就是一個影視基地,各色各樣的裝扮他們也見過不少,倒也沒那麼驚訝。
「宮先生,你看這個訴求你能達到嗎?時先生他現在沒有任何記憶,連基本的生存技巧都沒有,我們警局那邊雖然能盡力幫助,但也有很多局限。」警察同志如實說道。
宮隱看了看時諺,見他那可憐兮兮的眼神如同家裡那隻小藍短的眼神一般,莫名的覺得有些喜感,有點兒想伸手去揉揉那毛茸茸的腦袋了。
宮隱的粉絲們都知道,高冷如自家影帝,其實是個絨毛控。
「老闆,你看他也挺可憐的,要不在找到他家人之前,我們照顧著?」沈林完全受不了時諺的眼神,立即說道。
最主要的是,沈林是個顏控,要不然當初也不會排除萬難才成了宮隱的助理。
要知道宮隱的顏值可是被稱之為神顏的,現在看來,這個失憶的時先生的顏值也是不遑多讓嘛。
宮隱轉頭看了一眼沈林,眼神警告。
沈林立馬癟嘴退後。
噢!差點兒忘了自己才是肇事者,老闆是被他連累的!
「宮先生,你.....」警察的話還沒說完,就被沈林打斷:「那個警察同志,我才是肇事者。我可以滿足時先生的訴求,為他找一個遮風避雨的家,包吃包住,直到找到他家人為止。」
「那就好,時先生,你覺得如何?」警察又詢問時諺的意見。
時諺挑眉,抬手指向宮隱:「我不要?」
「那你?」警察同志覺得自己太難辦了。
「為什麼?」沈林受傷的看著時諺,這不是他的訴求嗎?
「你太醜。」時諺無辜的說道,目光灼灼的盯著宮隱,雖然這人臉上蒙著一塊兒黑布,但是他透過骨相也知道這人長得極其好看,對於長得好看的人,他是有優待的。
沈林捂著胸口,他感覺自己受到了暴擊。
雖然他沒有自家老闆長得好看,但也是風華正茂的年輕小伙,怎麼就和丑沾邊了?
當然,和這倆神顏比起來,他的確是有那麼一點兒丑。
其他人聽到時諺的理由,一時覺得荒誕無比,但是又覺得情理之中。
畢竟,長得好看的就是喜歡和長得好看的一起玩兒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