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这里做生意是不限制的,每半个月还有乡里举办的集市让人们自由买卖,只是卖东西的少,买东西的也不多。毕竟柴、米、油都可以自己生产,盐就在供销社买,衣服鞋子这些也都是自己把原材料种好、收回来纺成布自己做,大家手里也没什么钱,即使需要别的东西,大多也能以物易物。
在后面的三十年里,他们这里基本上也还能自给自足,就算是有外来物品也没有人去买,因为这里的人都很穷。改|革|开放的春风刮不到这个偏僻的角落里,即使到了千禧年,这里还是没有电,没有自来水,更别说什么科技产物。
就算有资本,想要赚大钱,就只能走出这个偏远的地区,至少要往省外走。陆金莲当然想赚钱,但是等到能赚钱的时候她也快老了,基本上是没有什么指望,她暂时只想报仇、养好自己的孩子,还不知道自己要做别的什么事情。
四个小时后,陆金莲走到了县城。
他们来县城基本上买不到什么好东西,没有必要不会来,要是来了就都是翻山越岭走着来的。她以前来过两次,天蒙蒙亮就出发也要到了正午才到,可是现在她的身体素质非常好,四个小时也就到了。
现在的公路已经造到了离原溪村不远的地方,等修到县城不知道要多久。上辈子通汽车的时候她已经四十六岁了,还要三年就有汽车路过这里,虽然她从来没有坐过,可是她后来见的非常多。
后世有句话叫做要想富先修路,也许她能在这里下文章也说不定。当然,现在她的主要任务是请人盖好自己的房子,然后搬进去。
别看这只是一句话,盖一座房子可不是简单的事情。
在进县城之前,陆金莲找了棵树,吃了好大一堆东西,吃饱了然后才进城。她昨天分了九十五块钱,那已经是农家家产的五分之一了,要是让她到县城去,估计不够她吃几顿的,钱本来就少,物资则多得是,不能浪费了。
陆金莲只来过两次,来的每一次都在城里迷路了,这里对于整个原溪村的人来说是一个大城市,除了有工作的人,就是三十年后,也没有人有能力从村里搬到城里住。
但是她在异世界走遍了全国上下大江南北,现在走在县里的街头,突然发现这里根本就没几条街,从街头就能看到街尾,小县城还是小县城,只是以前的她见识太短浅。
在自由市场逛了两圈之后,陆金莲就摇头走了,这里卖的都是农村人自己产的东西,大米蔬菜之类的,别的东西还是得去供销社买。她又进去逛了一圈,发现以她目前的眼光来说,这里没什么好东西,虽然有好东西她也买不起。
没有什么目的的陆金莲准备回家了,待会儿还有四个小时的山路要走,她孤身一人,不想天黑之后在别的村寨借宿。
“莲孃?”
走到城门口的陆金莲听见熟悉的声音,一回头就看见了章应俞。他背着一个背篓,穿了一件蓝色的对襟上衣和黑色的普通裤子,面料都旧了,被洗的发白,虽然穿着寒酸,背脊却依旧挺直。
陆金莲很意外在这里看见他,好像他们这几天已经见了三次了,现在竟然来县城都能遇上,这比他们以前一年见的都多。
“是我,俞叔来城里做什么,也要回去了吗?”
“我呀,我来医院卖点药材,一起走吧!”章应俞也表现得很自然,但心里还是少不了别的的感觉。
“好。”
陆金莲也没说不行,虽然他们关系特殊了点,但既然都碰到一起了,路就这么一条,各走各的也不是那么回事,更显得欲盖弥彰了。
“你一个人?”
“是啊,其实一个人也还好了,青天白日的。”
听她这么说,章应俞的眉头轻轻皱起,这是个问题,“你怎么一个人来城里了,山路可不好走。”
“我来买点东西,带了柴刀的。”
“那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