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報紙月刊單行本,在年中年末都會有各種各樣的排行,其中,總銷售額排行是備受人們關注的一點,這體現了一家報紙月刊的實力,各個方面的實力。
而總銷售額排行榜的來源,則是全國各地每月文管部和稅務部綜合提供的。
但這是大的比拼,每年全國性的就兩次,私底下,各家報社也是卯足勁想證明自己展示自己吹噓自己,所以就有了公布日銷售額月銷售額的情形。
這種公布不是強制性的,由報商書商書社自由選擇,但卻是要參與全國一年兩次排行榜的必要前提條件,如果沒有進行公布,意外著自動放棄排行榜競爭。
不說全國性大書社,有點排面的報紙都會去選擇去爭一爭。
像是在竹閒省,大狸書社,青瓷書社和三花書社被評為三大書社,是由不斷公布出來的數據來進行比拼排行的,而不是憑感覺隨便安上去的名聲。
而《蒹葭》《桃夭》《相思》日報在竹閒省世情類日報排行,也是依靠各自每日公布的昨日銷售份額。
這個銷售份額是報紙自己公布的,而非官方給的數據,看似存在很大自我操作空間,比如為了提高排名謊報。
但實際卻沒那麼容易,因為公布的銷售份額最後是與稅務那邊息息相關,如果這個月你的報紙銷售額公布出來的是二十萬份,但實際繳稅卻沒有那麼多,那麼這家報紙面臨的不止是官方通報批評,還要補上謊報數量對應的錢。比如報紙公布是20萬份,實際售出12萬份,那就要再交8萬份報紙的總金額(不是稅,是全額)。
此外,發現一次,視數量多寡給予停刊一周\一月\三月\半年\一年,甚至直接取締辦報資格等處罰。
最最嚴重的,就是在全國排行造假的話,以上處罰之外,涉事人還會面臨牢獄之災。
這時代的特性讓有關法律很完善,執行力度更是無話可說,至於調查是否麻煩,往往都不是相關部門關心的點,查出真實數據才是。
所以,發展到今天,無數鮮明例子告訴那些妄圖篡改數據的人,妄想一下就好,不要衝動去嘗試。
數據增多了一點點,達不到想要效果;
數據增長超明顯,九成可能是被官方「打假」,輕則傷面子,掉逼格,重則牢里游一游。
這又是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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