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而沒有人覺得,郁格桑下一本小說還會像之前那樣大火。
也就只有紀流川,這樣直白得肯定。
郁格桑不知道他對她的自信從何而來,但說實話這感覺還不賴,而且她也不畏懼去挑戰,更是不擔心自己無法把女性向文學推出去。
純女性向小說,超經典絕對性的,不是有那種類型嗎?
第52章 律法
瑪麗蘇, 這詞據說起源於同人小說圈,後來一位外國作家寫了一本以Marry Sue為主角的同人文小說而廣為流傳。(注釋①)
而瑪麗蘇小說的最核心的特點是,「人人都愛我」, 男主男配甚至是反派,除了惡毒女配, 沒人不愛女主, 誇張點說可以認為是女主中心論。
這種類型的小說儘管在後來被許多讀者詬病, 認為太過誇張不現實,還直白淺薄,沒有內涵。
然而實際上卻是, 大部分的女性小說,無論是什麼題材,披著什麼皮,核心都有「瑪麗蘇」特質。
關鍵點在於,作者駕馭文字的能力, 若駕馭得好,再蘇讀者都不覺得「蘇」, 只有瘋狂追更打call的份。
郁格桑認為, 寫瑪麗蘇類型小說,是最適合的推出女性向文學概念的。
而瑪麗蘇,又分為「平凡蘇」和「完美蘇」, 像「完美」蘇,顧名思義, 就是指女主非常完美, 幾乎是現實完全不可能出現的人物, 比如那位外國作家寫的「Marry Sue」,就屬於「完美蘇」女主。
「平凡蘇」, 也很好理解,就是女主即使平平無奇,但依舊能做到人見人愛,像這種「平凡蘇」女主後世也有很多,它比起「完美蘇」,會比較容易得到讀者嘲諷,認為這樣平凡的女主,不可能得到那麼多青睞。(注釋②)
但不管哪種「蘇」,用四個詞概括都可以,那就是「文好可破」。
不過郁格桑本人比較喜歡「完美蘇」女主,所以她沒有怎麼猶豫就確定了女主類型,至於如何搭配題材——有什麼比拯救世界完美蘇女主更蘇的麼?
***
十月份,就在郁格桑「閉關」進行新文創作的時候,國家頒布了一條新律法,該律法直接讓完結的《修仙長老》再次爆火。
原因是,這條律法規定,出自對作者著作權的保護,未經作者本人同意,其他人不得擅自挪用、借用甚至照搬書籍內容進行商業活動......
為了讓大眾更加清晰直白理解這條法律規定,官報公布這條法律的時候,小編還在下方做注釋,拿《修仙長老》來舉例,像孔雪亭這樣未經作者同意,直接按照《修仙長老》里面人物主角建造的農莊建造現實農莊,幾乎一比一還原小說內容,就屬於不合法行為。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