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你們已經……」在蔣大柱,如今更名為蔣衛國的的自述里,他在當兵第五年,也就是郁蘭香失去他的音訊第三年,好不容易從一場戰爭中活下來的他有回家去找郁蘭香他們,然而,得到的消息是整個村子都被洪水淹了,村裡的人沒來得及逃,全部喪生在洪水中。
痛不欲生的蔣衛國返回了部隊,繼續投身戰場之中,在第二年,由給他改名,提拔他的老領導一手做媒,娶了如今的妻子吳思紅,同年有了女兒蔣甜甜(如今六歲)。
也就是說,在郁蘭香好不容易僥倖逃脫那場大洪水,又拼盡全力養活孩子,最後為了能尋到丈夫那一絲渺茫的希望,又搬回原先的村子時,丈夫卻早有了新的生活。
郁蘭香再堅強,都恨命運弄人,更恨蔣衛國放棄得太輕易。
他連她的屍體她的墓碑都沒看見,僅憑看到被洪水淹沒而荒蕪的村子和他人隻言片語,便再也沒找過她,沒找過親生的兒子,郁蘭香怎麼能不恨。
憑著內心這一股恨意,郁蘭香克服了對陌生環境的怯懦,對自身狼狽的自卑,她繃直了臉,「我是你親自背著過門的,我喝過公婆茶,我給你養活了兒子,侍奉走了老人,我沒有對不住你的,你不能休了我,後頭那個,只能做小!「
是,她像之前每個來尋夫的女人一樣,堅守著自己原配的地位,她不肯讓,也不能讓!
這不是因為愛情,也不純粹是恨意,更多是為了孩子。
如果她讓了,她的孩子就要回去跟她吃苦,以後只能做個被人嘲笑沒爹的孩子;她讓了,她的孩子就沒有出人頭地的機會,一輩子只能在地裡頭刨食!
郁蘭香不願意,有希望在跟前,她就要緊緊抓住,就像以往每次抓住生的希望那樣。
有良心的軍嫂同情她,險些被離婚的軍嫂也同情她,但這事情不是光有同情就有效。
法律上,蔣大柱和吳思紅打了結婚證,而郁蘭香什麼都沒有,能為她作證的人都在那場洪水中作古;情感上,蔣大柱對郁蘭香愧疚,對吳思紅卻是有愛意,吳思紅也不肯鬆口!
「讓他們回鄉下,每個月寄錢回去!」這是吳思紅能做的最大讓步。
做思想工作的政委也來勸,讓郁蘭香帶著孩子回去,每個月蔣衛國給打錢養孩子。
郁蘭香氣得發抖,磕破腦袋的蔣和平在病床上氣紅了臉,而郁格桑的破身體在這時候沒支撐住,送進了搶救室。
因為是在政委做思想工作發病,那政委也怕,但凡出了人命,事情就難以收場了,不提降職與否,他這輩子恐怕都良心不安。
好在郁格桑終究還是又贏了死神一次,病殃殃地從搶救室救回來,在部隊衛生院的治療下,漸漸恢復好轉,慘白的臉色都多了一絲紅暈。
郁蘭香看到這一幕,主動鬆口了。
她不再要求原配的位置,但她要在部隊留下,她要蔣衛國承諾,郁格桑再生病,蔣衛國就要送她到醫院治療並承擔治療費。
「要是沒有貓兒她親娘,我和虎子早就沒了,你得償這份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