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說,在書靈社會,作者不再簡單地只是作者,更類似於明星,而作者的作品也不是再受網站挾制,網站真的只成了一種平台,而且有時候還要跟作者購買版權來獲得發表作品的權力。
不過有些俱樂部也會有自己的平台網站,簽約之後可能會有作品必須在該網站發表的要求。
總之,看你是簽約怎麼樣的俱樂部怎麼樣的合同。
這是個作者俱樂部全面開花的時代,作協的存在在這裡也變成了『作者保護協會『,如果作者認為自己權益受到侵害,可以向作協請求保護,作協會接手對俱樂部進行審判和制裁,防止俱樂部以資本壓靈。
此外,如果不想加入俱樂部,或者是已經『成神『的作者,還可以有自己的個人工作室。
像星網排行前十名的作者,基本都有自己的個人工作室。
要創辦自己的個人工作室需要的不止是資金,還有資源,目前來說,郁格桑是不具備這個能力的。
說實話,郁格桑對作者俱樂部還蠻感興趣的,她仔細回想了一下,其實原主也曾經接到過俱樂部的簽約邀請,而且,是從小學時代便陸續就有俱樂部的邀請。
像有原主這種待遇的,其實還不少,因為這是一個俱樂部制度普遍的存在,整個星際大大小小的俱樂部不知道有多少,而不是每個俱樂部都實力雄厚,能簽下好的作者苗子。
有些俱樂部實力太弱,不具備和其他大俱樂部搶作者的能力,就會把目光下放,放到那些還沒怎麼嶄露頭角,或者年齡很小的作者身上。
簽這樣的作者,不需要俱樂部花費多少錢,甚至可能一毛錢都不花,但是,萬一哪天有個苗子突然出色了,那他們絕對是賺的。哪怕有作協在,俱樂部不敢對作者簽什麼過分的條約,但這時代對書籍真的太追捧,只要有一個作者出名了,那就有可能養活整個俱樂部。
那些小俱樂部就是打著撿漏的目的,但凡在星網上發表過文章的作者,不論年齡大小都要去接觸,能簽約就簽下來,簽下來後也不用怎麼管,偶爾給組織一下寫作指導課就行;
快到期了,再根據作者這一年的發展決定要不要續約,如果是年齡很小的,那不管今年出不出成績,照樣續約,這樣等作者長大後,哪怕不在俱樂部了,都會有一份『啟蒙情『在裡面,等這個作者紅了,這個俱樂部還能打出該作者曾經在這簽約的旗號來簽更多的作者,或者賣寫作課這類的。
總之,穩賺不賠。
記憶里,原主還真的差點就簽約了,但是因為原主未成年,簽約需要監護人代簽,把合同往家裡一拿,原主的父母看了後,給原主的建議是暫時不要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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