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陳夢瑤卻很堅持要買房。
說實話,每次從市里轉車回家里,是真的很麻煩很痛苦,根本沒有直達的車,她得先坐兩小時的火車回到縣裡,再從縣裡做客車顛簸著回去,來回一趟都感覺差不多要一天的功夫。
如果家里在縣城有房子,那就方便很多。
更何況,縣裡的醫療教育交通都比老家好太多了,能在縣城買房不好嗎?
反正,最後在陳夢瑤的堅持和說服下,姜娟還是動搖了,同意了陳夢瑤要買房的決定。
不過有一點,就是買了房也不能往外說,最起碼得等到陳夢瑤上大學。
這樣免得別人以為他們家的錢是從哪個不正當的地方得來的,以及親戚來借錢。
陳夢瑤寫書一事,直到現在家里都瞞得很好,不讓外聲張。
這倒是沒什麼,不聲張便不聲張唄。
因為想著是給一家人住的,還把大弟和妹妹也叫上一起去看房。
最小的弟弟還是個剛上學的小屁孩,在家里交給叔伯看著呢,沒有一起帶來。
於是一家五口在房產中介的帶領下,跑了兩天後,就把房子買下來了。
一方面是這時候縣城的樓盤不算多,另一方面是建好了能立刻入住的房子少。
所以看房子是很快的。
等到爸媽拿到房子鑰匙的時候,都有一種不真實感。
臉上的喜悅和激動,也掩蓋不住。
一家五口為了慶祝,還去縣裡的飯店吃了一頓。
房子的事情搞定,編輯那裡也總算可以把滿倉庫的書信禮物特產什麼的寄過來給她了。
因為她爸媽決定暫時不入住,能放她的東西,就都給寄到新房子的地址,到貨後讓她弟弟妹妹過來幫忙整理,然後留一部分他們想吃的經放的,其他的都可以帶回家去。
都是天南地北的東西,這時候網購沒那麼發達,很多都是很陌生的,她媽收到之後還給外婆他們這些親朋好友分了。
同時還叫陳夢瑤以後不能收這些,也得回禮。
陳夢瑤確實是不想收的,被送禮物是很高興的事,同時也會覺得讓人家破費了。
但除了一些貴重的,能退回去的,吃的東西是真的不太好退,水果類的更是不經放,不浪費都直接吃了,說退回去也不現實。
所以陳夢瑤是叫她弟弟妹妹幫忙把地址和東西抄錄下來,準備統一寄一點小禮物回去,同時要寫上賀卡,也是一件不小的工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