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不是說她對家人的感情變淡,而是有時候,適當的隱瞞是有必要的。
縣城的一套房一套商鋪,目前已經足夠她的家人過得很好。
如果在這麼短時間內她又說她買了大城市的房子和商鋪,她不確定這會不會讓她的父母覺得她賺錢太夠容易,從而做出什麼她並不想看見的事情來。
自打她爸媽便利店賺錢後,她也會跟她拿生活費,大學的學費也讓他們交。
如此一來,她爸媽反而還更高興更踏實一點。
她媽還額外給她塞了錢,讓她多買點衣裳打扮自己。
上了大學可不是像中學,每天雷打不動穿校服。
不會打扮,那怎麼行呢。
殊不知是陳夢瑤那時候懶惰,不愛拾掇自己。
事實上,她的衣服有一大堆,旅遊的時候必逛的就是服裝店飾品店,只是全放在紀爭渡那裡而已。
紀爭渡今年上大三,還沒開始實習,但是他已經是他們學校的紅人了。
因為他大二的時候,就賣出了一個小遊戲,為他和幾位合作的舍友帶來了上百萬的收益。
這個收益直接讓紀爭渡在學校出了名。
雖然他們學校厲害的大佬多,但是在這個年代,一百萬也不算是個小數目。
更何況他才大二,前途可期。
在他名氣爆出來後,不少遊戲公司找到他想要提前預定將他納入自己的團隊。
只是,都被紀爭渡拒絕了。
因為他要自己創業。
這個時候,計算機已經不像是十年前那麼落後了,國內的各大企業,計算機也已經是辦公標配。大城市裡,條件稍微好點的家庭,家裡就有計算機。
能用計算機做的事情實在是太多太多。
在這一行創業的人,也實在太多太多。
只是眾所周知,創業也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比起創業成功,更多的是創業失敗的人。
挖他的公司也不潑冷水,年輕人就是如此,自己摸爬滾打受受挫折,才會知道什麼選擇是好的。
他們也不著急,反正距離他畢業還有時間。
更何況,他們覺得他賣出百萬的小遊戲,沒準只是僥倖。
不管外界如何,紀爭渡還是鐵了心要搞創業。
他說服了與他合作的舍友,一百萬隻拿少部分來分,剩下的都投入到他們的公司里去。
他們決定繼續做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