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敏很少聽金秀珠說起家裡的事,聽到這話,有些意外地看向她。
不過臉上並沒有露出多少欣喜的神色,反而神情淡淡的。
金秀珠就知道自己拍錯馬屁了,正準備轉移話題,就見方敏把包裹翻開,裡面都是小孩子的衣服,有的是新的,有的是舊的。
她把新衣服找出來,然後給金秀珠看,「這應該是新買的,上面還有標籤,你要不要?分兩件給你吧。」
「啊?」
金秀珠被她的舉措有些搞懵了,覺得方敏有些大方過頭了,一時間都不知道要還是不要。
方敏大概是看出她的不自在,苦笑著道:「這新衣服應該是我媽讓家裡阿姨去百貨大樓買的,舊衣服可能是姐姐孩子的,也可能是阿姨貪便宜,拿了自己孩子的舊衣服湊合的。」
金秀珠看著她。
方敏搖搖頭,「也沒什麼好難過的,我一直都知道我父母對我沒什麼感情,其實每次我都不想寫那些信,但政委說畢竟是父母,又隔得遠,不聯繫關係就更淡了。本來以為這次會不一樣,可是好像也沒什麼區別。」
「我姐姐生孩子的時候,我媽親手做了好多小衣服小鞋子,就算是買的衣服,也是洗過好幾遍的。你別看他們經常寄東西過來,其實那些都是我姐挑剩下的不要的。」
金秀珠想到方敏每次都將首都寄來的麥乳精送給她,猜到這裡面可能也有故事。
有些心疼的看著人,她第一次覺得疑惑,怎麼會有親生父母不疼愛自己的孩子?
她之前聽說方敏小時候被人抱錯了,後來才被認回去,且不說那家人是不是故意的,但就算是無意的,自己孩子吃了那麼多的苦,難道不是應該彌補更加對她好嗎?
想到這些,金秀珠將桌子上的小衣服拿起扔到一邊去,對上方敏詫異的眼神,沒好氣道:「瞧你這點出息,犯得著為不疼你愛你的人讓自己受委屈嗎?你說說你,丈夫出色,你又是能掙錢的,你稀罕他們施捨你點小恩小惠?什麼好衣服你自己買不起?他們不給你買好的,你自己去買啊,她給你姐孩子買三件好的,你買十件,你媽給你姐孩子做,那我給你做,保證比你媽做得好。」
這下換方敏睜大眼睛看她。
金秀珠對她認真道:「人這一輩子很短,幾十年很快就過完了,何必委屈自己做一些不開心的事,跟一些不開心的人來往?出生不是我們能選擇的,但過什麼樣的日子是我們能選擇的。我就問你,跟肚子里的孩子相比,是他們重要還是孩子重要?」
方敏想了想,毫不猶豫道:「孩子。」
「那政委和他們比呢?」
「政委。」
在方敏心中,政委早就是比家人還重要的存在了。
「那如果你只有三天生命了,你是選擇回首都跟他們修復關係,還是選擇留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