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小組都有自己的營地大本營,催芽的種苗都放在裡面,他們這初來乍到,啥也沒有。
姜七道:「自然是營地。」
沒有就創造,因此,姜七花了一百積分租了一間六平方大的小鐵硼作為營地,就在田區旁邊,方便休息。
放好種子,關好門,兩人就去找林蒙。
基地裡面,但凡需要到用電的服務,花費都不低,像KTV這種地方,入門門檻就是一百積分,要知道,尋常人一個月也就是賺個兩三百積分而已。
林蒙家裡也不知道是幹什麼的,財大氣粗,一口氣把他們四個人的花費全都包了,還在店裡面訂了許多吃的。
這些吃的多半都是膨化零食,水果也就只有一種,每天都不一樣,偶爾還會斷貨,所以價格是店內之最。
今晚,林蒙把店裡面的水果全包了——十五斤馬蹄子。
白肉黑皮的馬蹄子,生長在土壤下面,清洗工作要非常仔細才能達到合格的標準,所以,姜七一向都不喜歡吃這個。
但聽說,這是這兒的人最喜歡買的水果之一。
產量比較大,有點小錢都能負擔得起,不像蜜瓜那種奢侈品,需要很高的種植技術支持,不是有錢就能買得到。
姜七拿起一顆塞進嘴巴裡面,味道寡淡,細品能嘗到一絲甜味,水分較少,口感不太好。
就這,十五斤還要兩百五十八的積分,還是打了折的。
整天吃這些東西,嘴巴都沒味兒了,難道那些人能為一片蜜瓜斤斤計較。
林蒙是個愛吃水果的人,坐下來就把馬蹄往嘴巴里塞,一邊吃一邊說:「吃過了蜜瓜的嘴兒,再吃這馬蹄就沒味兒了。」
他眯了眯眼,拿起一顆削了皮的馬蹄,對它說:「總有一天,我會成為優秀的農學家,研究出一種吃起來比蜂蜜還要甜的馬蹄!」
姜七:「你的夢想不是打敗植怪?」
「嘿嘿,那是終極夢想,這是」
晚上九點,五人結束K歌。
分開前,姜七對林蒙道:「林哥,明天我請你吃蜜瓜,能吃撐的那種。」
林蒙噗嗤笑出來,連著他的兩個組員也笑了。
「妹兒,哥知道你的心意,不過,蜜瓜這玩意不是人人都能種出來的,再說了,也就一晚上,你撒謊也要考慮一下對象呀,哥不是不帶腦子的人,乖,回去睡覺吧。」
姜七沒有做過多解釋,微笑揮手:「拜拜。」
分開後,姜七回到自己的六分試驗田。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