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的事,宋落櫻不太好透露,她隨便扯了個理由:「機緣巧合下,他就是賣花環的爸爸。」
霍斯霄點頭,表示懂了,他看向任軍,回答之前的問題:「天天摸,沒感覺。」
任軍:「……」
任軍是個自來熟的,霍斯霄不愛說話,他就找話題,反正就是不會冷場。
這種性格,很適合做生意。
宋落櫻吃完早餐,帶任軍去了電子廠,並告訴他:「你不是還要服裝嗎?隔壁服裝廠是我的,你可以去那拿貨。」
任軍驚的眼珠子都快掉地上了,他豎起大拇指,毫不吝嗇地夸宋落櫻:「學姐,你,你太厲害了!不愧是我的偶像,不僅在醫術界有所成就,在商界也毫不遜色,我太佩服了。」
宋落櫻瞥了他一眼,又帶他去找王舒蘭。
王舒蘭也就是王大妞,她負責服裝廠。
任軍看到服裝廠的款式,覺得每一款都好賣。
不過,他錢不多,也不想賒帳,所以只拿了八百塊的貨,兩百塊是電子手錶。
任軍嘴很厲害,死的能說成活的,又會搭配,八百塊的貨沒幾個小時就賣掉了。
電子手錶太貴。
賣的不多。
縱使是這樣,他也覺得很滿足。
回到家,任軍把一袋子全倒在桌上。
文靜看到桌上的錢,驚的下巴都快掉地上了:「這,這些都是哪來的?」
任軍:「做生意賺的啊,一千塊成本,你來幫忙數一下,看今天賺多少。」
文靜一聽是賺的,立馬走過來幫著數。
一毛,兩毛的太多。
數了好一會,兩人才數完。
「我這裡是五百零一。」文靜把一沓錢放在任軍面前。
「我這裡是六百二,成本是一千,也就是說賺了一百二十一,還賺了一些電子表沒賣。」
文靜聽到這個數字,倒吸一口涼氣:「賣衣服,這麼賺的嗎?」
「現在成本太少,只能靠賣衣服賺點,等有錢了,再想辦法搞大的,我那個學姐,開了家服裝廠,一個訂單就上萬,要不是看在這層關係上,八百塊錢,肯定拿不到貨。」
文靜又問:「那你明天打算拿多少錢的貨?」
「一千一。」
「需要我幫你賣嗎?」
任軍搖頭拒絕:「你啊,先把身體養好,養的白白嫩嫩的,再幫我,你現在太瘦,一陣風就能把你吹倒,我哪敢帶出去,萬一被風颳走了,我還要去找人。」
這就是直白式發言。
文靜聽得臉一塊青一塊紫。
任軍做事很有幹勁又有計劃。
第二天,拿一千一的貨,四個小時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