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乎大家都開始說的有鼻子有眼的,好像親眼看見過兩個人偷情。
孫志強和那名女老師直接被小學停課,如果查明事實的話,直接開除。
孫父在公社的工作估計也要完。
畢竟現在作風問題非同小可。
因為這件事情涉及的人員比較複雜,公社和學校那邊還專門派人來調查事情的真實性。
顧父說,一個叫田美雪的寡婦給做了證,說曾幾次見到孫志強和那名女老師去學校後山。
這件事情是徹底被按死了。
孫志強和那名女老師,被大家拖到公社掛上破鞋遊街示眾,打的不輕。
自然工作也丟了。
孫家也猜到這裡面有顧家的事兒,但是他們也沒想到,顧庭華那麼愛面子的一個人,竟然敢鬧到離婚這一步,還把他們一家搞得這樣狼狽。
只能說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機未到。
他們小瞧了一個母親的決心。
為母則剛,顧庭華自已可以受委屈,卻不允許別人踐踏她的孩子。
哪怕是十惡不赦的惡人,他也有心裡的最後一片淨土。
事情發酵的差不多了,大家都在觀望顧家的態度時。
最後顧父帶著剛出月子的女兒和外孫女,還有公社的領導親自上門,處理了和孫志強離婚的事情,帶走了顧庭華的嫁妝,並且拿到了兩百塊的離婚分手費。
病病歪歪的小孫女,孫家主動提出不要,由顧庭華帶走,這也正合她意。
皆大歡喜。
顧庭華拿著離婚分到的錢,買下了程傑夫婦留下的舊房子,和女兒搬了進去。
這次顧父來信,還把顧庭華給的買房錢一塊郵寄過來了。
顧父沒有因為是自已的女兒買房就有所偏私,而是公道的讓她給了一百塊。
程傑他們的舊房子,因為走的急,家具物品都還齊全,甚至還有幾床舊被褥,鍋碗瓢盆也不用重新置辦,直接可以拎包入住,院子裡還打了井,一百塊不便宜但也很公道了。
其實當時顧父給了她兩個房子選擇,一個是二哥的舊房子,一個是程傑家的舊房子。
顧庭華沒臉跟他們一塊住,最後選擇了程傑家的房子。
李清韻把這一百塊收起來,這錢以後要還給程傑和秋菊的。
倒是沒想到,顧庭華最終還是離了婚,而且這裡面還有田美雪的幫忙。
她們兩個什麼時候這麼好了?
隨便吧,只要她們不來煩她,怎麼都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