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玉華喜歡相互獨立, 相互尊重,相互包容, 又能相互依靠的婚姻。
她不會做誰的附庸,不管什麼時候,她都是溫玉華, 而不是誰誰誰的太太。同樣的,她也不需要別人來做她的附庸。
她故意說她喜歡年紀小的,就是因為年紀小的男生,沒辦法在短期內和溫玉華領證。這樣兩年後高考恢復, 溫玉華就能有更多選擇。
可惜, 人算不如天算。溫玉華萬萬沒想到,還有一個雲毅在前邊等著她。
不過呢,想到雲毅今年才十六,溫玉華又淡定了。現階段的婚姻法規定, 男人的法定結婚年紀是二十歲。
退一步來說, 溫玉華真和雲毅看對了眼,她也還有四年的時間可以來反悔。用四年的時間來談戀愛, 在這年代也差不多了。
如果雲毅真有安小花說的那麼好,溫玉華也確實不吃虧。這麼想著,溫玉華答應安小花,不把雲毅當弟弟,試著把他當男人。
溫玉華能想通,安小花高興壞了。高興的過了頭,她直接興高采烈的對溫玉華說:「貓貓,雲家村你就不用去了,那邊山路難走,你就在家等我和蘇大夫回來吧!」
「……噗,哈哈哈~」溫玉華笑彎了腰。「媽,我不去雲家村,怎麼認識雲毅呀?」
「………是哦,哈哈~」反應過來說錯話的安小花,也不受控制的和溫玉華一起笑起來。
「這樣吧,還是我去雲家村,到時候我探探小毅的口風,如果他放棄當兵,我就帶他回來給你看看。」
如果雲毅已經決定要去當兵了。那安小花再喜歡他,也不會撮合他和溫玉華了。
軍嫂難當。安小花要找的,是一個能夠在方方面面照顧溫玉華的人。雲毅如果去當兵,他一年能回家一次都是多說。這種男人有和沒有基本沒區別。
安小花不想溫玉華婚後獨守空房,雲毅如果去當兵,那他就真的只能是溫玉華的弟弟,不能和溫玉華在一起了。
溫玉華也知道軍嫂難當。她也沒想過婚後一個人支撐一個家。所以安小花的話她贊同。
「這樣吧,如果你帶雲毅回來,我就當多個相親對象,和他處處。如果他去當兵了,那他以後就是我弟弟,我的對象你不要再著急,讓我自己慢慢找,行不行?」
「行。」安小花痛快地回答。
安小花認識的男孩子裡,也就雲毅值得安小花努力爭取,能讓安小花早早的放心嫁女。別的人,溫玉華要嫁,安小花還捨不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