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毅要騷氣一下,溫玉華肯定會配合。兩個人又去逛了一會兒,確定沒啥要買的,才去找溫唐和安小花匯合,準備回部隊。
溫唐和安小花逛的也挺開心的。他們感情好,這樣的二人世界時光,她們就也超級享受。而且,母女連心,安小花在逛街的時候,也給雲毅買了新衣服。安小花比較保守,她選的就是非常典型的經典款。
在安小花的認知里,雲毅這樣規規矩矩的好孩子,就該穿這種中規中矩的帥氣衣服。那些時髦款,安小花總覺得它不好看,也不適合雲毅。那麼騷氣的衣服,是街頭小混混的最愛,雲毅年輕有為,怎麼能穿的流里流氣?
可當雲毅穿著那身她不喜歡的衣服出現,安小花才發現,她不是不喜歡這身衣服,是這身衣服以前都沒有遇到對的人。雲毅這麼穿就很好看嘛!那種年輕人該有的朝氣蓬勃,大氣新潮,全讓雲毅給穿了出來。雲毅穿這身,就一點兒都不像二流子。他穿這身,只會超級超級的養眼,帥氣的比電影海報上的明星還吸引人。看雲毅穿的好,安小花很想給溫唐也買一套。
「怪不得這麼穿流行。這衣服對的人穿,是真的洋氣又有范兒。小毅這麼穿真不錯,等回家,我給你爸也買一套。」
安小花仿佛發現了新大陸一樣,終於知道年輕人喜歡的東西,到底好在哪了。同樣的,她的反應還算正常。等雲毅穿著這身回到部隊,那引起的轟動,不次於溫玉華的出場。
和安小花一樣,誰都沒想到,雲毅會買一身這麼張揚的衣服。這簡直太不艱苦樸素了。雲毅穿的這麼花里胡哨,哪像個軍人?又哪像個正經人?但雲毅這樣穿又很好看,看雲毅被這身衣服襯得越發出類拔萃,不少士兵就超級心動也想去買一套。不是只有女人才愛美的。男人臭美起來,能比女人還要誇張。
雲毅的戰友,甚至有跑來跟雲毅借衣服,想要穿身上過過癮。但雲毅沒借。這可是溫玉華特意給他買的。除了他自己,雲毅誰也不會借。這時候為了不傷感情,雲毅帶回來的好吃的,就派上了大用場。
吃人嘴短,大家在雲毅這吃了、喝了,雲毅不借衣服,大家也就不會生氣了。溫玉華給他買的新衣服,雲毅這麼寶貝,大家其實全都能理解。不過理解歸理解,第二天見到溫玉華,他們還是笑嘻嘻的打趣道:「弟妹,雲毅這小子可小氣了。你給他買的那身新衣服,他碰都不讓我們碰。嘿嘿,弟妹你說,他是不是有點不夠意思,不夠兄弟?」
大家開玩笑,溫玉華也跟著笑。但她沒附和大家說雲毅的不好,溫玉華聰明的轉移話題,她問大家:「昨天的燒雞、醬牛肉好吃嗎?雲毅說你們喜歡,特意給你們帶的。」
溫玉華這麼一說,大家想起昨天吃進肚子的好吃的,全都笑的更開心了。
「好吃,好吃。雲毅這小子夠意思。弟妹,晚上咱們團有文藝匯演,你記得過來看。」
「對,我們都給你留好位置了。你早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