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見鹿倒是知道,但是她想把這個辦法作為人情賣給赫敏,而且還要捏準時間。
還有些不用打聽也能知道的自然是花邊八卦,帕瓦蒂雖然驚訝林見鹿居然和赫敏坐在一張桌子上學習,但也沒驚訝太多。自聖誕節之後,自己這位好友突然就熱愛學習,帕瓦蒂酸了幾句之後也沒多說,反而更愛跟她分享關於赫敏的八卦,比如不止一個人看到赫敏和克魯姆約會。
這個消息是一次晚餐的時候帕瓦蒂扒著她耳朵悄悄告訴她的。林見鹿抬眼看著坐在那邊和羅恩竊竊私語的赫敏,忍不住酸了一句:「她倒是真有時間。」
帕瓦蒂冷笑一聲,「沒想到魁地奇球員偏愛這一款,聽說他們都已經……」帕瓦蒂伸出兩個拇指,互相對著彎了彎,然後碰到一起,暗示兩人已經親過了。
林見鹿這次是真有點酸,雖然這件事會發生她是知道的,但是在書里看到和親耳聽到是兩種感覺。
但她很快就勸好自己了,「算了,你又不喜歡她。」
在林見鹿眼前的赫敏,是和書里並不一樣的真赫敏,林見鹿發現自己以前對赫敏的認知偏差不少,她是嚴肅的,聰明的,也是固執的,也是很有主見的。
平心而論,林見鹿並不覺得自己會很快喜歡這樣的赫敏。
愛情只會讓人多煩惱,賺錢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在把這學期的零花錢花的差不多的時候,林見鹿不得不盤算該如何賺錢。
拯救世界那是主角的事,原本就是邊緣人物,林見鹿思考最多的不是如何活下去——因為她知道自己只要老老實實,結局最慘就是被狼人咬一口,摻和進去才是不知死活。
她更多的時候是想著苟到解決伏地魔之後如何在這個多姿多彩的魔法世界過得開開心心。
錢就必不可少。
沒有金手指,也沒什麼魔法發明,林見鹿之前的工作是調香師,倒是可以利用起來。可是她根本沒有本金可用。如何賺到第一桶金,林見鹿想到的就是穿越老前輩們常用的發家致富辦法——文抄公。
如果不是穿越到哈利波特世界,林見鹿可能都會想抄《哈利波特》,誰不知道失業婦女靠一套書成身家過億大富翁的故事呢。
萬幸現在時間線早,她還是有的抄,想來想去,她選了《暮光之城》。吸血鬼,魔法界也存在,而且也適用於麻瓜界。雖然麻瓜的錢和魔法界的金幣之間的匯率讓人心疼,但是林見鹿也想到了洗錢的辦法。
選《暮光之城》是經過深思熟慮的,首先它正式的出版時間在2005年,怎麼算也不可能在1995年就開始動筆,其次它有四部,偏巧林見鹿都看過,當時還蠻喜歡的,看了好幾遍,大多數劇情都記得,也意味著韭菜可以割四次。要知道在歐美的偶像小說遠遠不如林見鹿老家那麼發達,當林見鹿已經看膩了白蓮花套路的時候,外國人還在因為傻白甜的故事哭的死去活來,這片藍海,林見鹿要以筆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