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1 / 2)

已经被抓了的小鸡们在旁边给母鸡和剩下的两只小鸡加油,有的干脆给老鹰加油,让他把剩下两只也一起抓掉。

钟省觉得这些孩子都好笨,换了他他就绝对不会被抓到,都有人在前面挡着了居然还会被捉到,可真是太笨了。

看了好一会,一个穿着淡紫色长毛衣的女人进入了钟省的视线。她站在远处没有过来,但钟省一看到就赶紧站了起来,抱着球跑了过去。

看到钟省跑过来女人就继续往前走,她走得很快,钟省得小跑着才能跟上。

“妈妈。”他低低地喊了一声。

“嗯,有没有跟那些人说什么?”

“我没有说话。”

“回去吧。”

“好。”

这是妈妈第一次这么早回家,但她回到家后就坐在沙发上弄着手机不说话。钟省坐在她旁边,抱着球大气都不敢出。

他们家在一楼,房子不大,甚至有些逼仄,因为是一楼光线也不好,家里常年阴凉凉的,白天也得开着灯才能看得清,再加上南方气候潮湿,尤其是夏天梅雨季节的时候,屋子里返潮,搬进来时还是白色的墙现在全变成了灰色,上面全是霉斑,墙皮也剥落了好多块。

钟省不喜欢这里,他想住亮亮的大房子,但是他不敢说。

“妈妈。”钟省看着厨房里的塑料碗,里面是妈妈给他准备的晚饭。

“嗯?”

“我有点饿了。”

“我有点忙,你自己去把饭热热吧。”

把球放到沙发旁边,钟省往厨房里走:“嗯。”

他熟门熟路地双手拿起塑料碗,打开微波炉的门后把碗放进去,然后把旋钮转到两分钟的位置——妈妈很辛苦,每天都很早就出门了,所以前一天晚上她就会把他的饭分三个碗准备好,他三岁的时候就会自己用微波炉加热了。

等到微波炉发出‘叮’的一声,钟省把搭在案板上的毛巾拿下来包住塑料碗,放到桌上打开,一股热气从里面冒出来,吹散热气,里面是非常软烂的米饭和虾米豆腐,用勺子搅一搅再吹一吹,钟省开始吃饭了。

吃了两口,他道:“妈妈你吃了吗?”

“吃了。”

“奥。”

房间里又重新安静下来。

于婉有些烦躁地刷着手机上的招聘信息。

她长得很漂亮,即使疏于打扮,眼周围因为过于忙碌而有了深深的黑眼圈,也有一种难言的风韵。几年前的她是个中规中矩的大学生,成绩不够好,大学只考上了三本,但家里也还算小康,一年两万多的学费虽然多,但还是能拿得出的,再加上爸妈宠爱人又长得漂亮,所以心气自然也挺高。

于婉属于文艺女青年,一头乌发不烫不染,她喜欢去图书馆读书,喜欢养花制作书签,还练了一手好字,专门写在书签上送给网上认识的笔友。

她看不上学校里那些男生,觉得他们肤浅又浮躁,拿着爸妈的钱泡妞非常没本事,所以大学两年都没交男朋友,直到大三那年,她在咖啡馆偶遇了钟恒之。

几句话攀谈下来,他们就留下了对方的联系方式。

一个看中了对方才华横溢,成熟而又先进的内在。

一个看中了对方大学生的身份和未出社会的纯真。

他们相识的时候钟恒之二十九岁,还没成为五个掌权人之一,外界也没人知道他就是钟恒之,更何况他还特地把自己设定成一个钟家不受待见的小角色,就更不会有人把他往那个神秘家族的上位者想了。

钟恒之略施手段,于婉就迅速坠入了爱河。大四的时候她一脸娇羞地在他随口编的生日那天,把自己交给了他。

一击即中,没两个月她就查出来怀孕了,她兴奋地告诉钟恒之,钟恒之也很开心,并且还立刻去珠宝店买了闪耀的钻石给她。于婉开心极了,觉得自己遇到了对的人,结果开心了没多久钟恒之就说钟氏内部动荡,他之后会很忙,然后就开始经常见不到人了。

于婉不疑有他,忙完论文的事情后就回家把她要和钟恒之结婚并且也把自己怀孕的事情告诉了爸妈,接着就满心甜蜜地等钟恒之忙完这一阵后过来找她,结果,却在怀孕第八个月的时候等到了他老婆打过来的一通电话。

期待幻灭,她成了自己最厌恶的第三者。

证实钟恒对自己的欺骗后,于婉仿佛疯了一样在家人目瞪口呆的表情中摔了电话,开着车冲进医院要求堕胎,。

愤怒麻痹了她的神经,她甚至都没有感觉到羊水破了之后的疼痛。

她开车到半路羊水就破了,所以堕胎没有堕成,她直接在医院生了。

被推出病房的时候家人都已经到了,新生儿给他们带来了一些喜悦,可女儿的精神状况却令他们不安,他们知道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严重的事情,才会让女儿突然做出如此举动。

于婉生产后什么话都不说,就光流泪。

之后父母也就都知道了——和她在一起的人是有妇之夫,她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成了人人唾弃的小三,现在未婚先孕,身心被骗不说,面子里子也全都丢尽了。

可毕竟是家中独女,也是宠爱着长大,父母不忍心在这时候再骂她,却也少不了愁眉苦脸唉声叹气,母亲更是以泪洗面,甚至想去钟家闹,于婉不想再继续丢脸下去,死命拦住了母亲。

之后出了院,因为不想面对心怀各异的亲戚,于婉一个人带着孩子躲到了城西的开发区——一个发展比城里要落后很多的地方,除了父母,她断了和亲戚朋友之间的联系,开始过上孤儿寡母独居的日子。

她讨厌儿子钟省,因为他的存在提醒了她愚蠢和可笑的过去,可她又没有丧尽天良到抛弃孩子的份上,所以就这么矛盾地养育了钟省好几年。

爸妈把三十万的积蓄都给了她,于婉只要了二十万,花其中十六万买下了一楼已经装修好的五十平房子,剩下的拿来过日子用。

她颇有骨气地拒绝了家里后面还要继续汇给她的钱,说这是她自己造的孽不要家里被她一直连累下去。可真的养孩子了她才发现原来花费这么高——奶粉、纸尿布、婴儿床、衣服、疫苗等等全都是钱,婴儿又皮肤嫩身体弱,稍有不慎就是生病。

即使她上着班那四万块也没一会就用光了。于是于婉只好辞了原本一个月三千五的文职工作,一没经验二文凭不高,要她的地方工资都不高,最后她只好进了工厂做工,因为是按件算钱,她没日没夜地做一个月能赚一万五以上,比原来的工资翻了四五倍,所以即使再不愿意,为了生活她也只好进了厂。

日子也由此终于好过了起来,除了太过忙碌,养孩子的花费她总算能承担起来了——对了,钟省三岁之前的时候,于婉只要白天上班,就会把孩子交给不远处的福利院看管,下班了再接回家。

她请不起保姆,代看管的话福利院要便宜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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