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見了只是笑,自我介紹到:「我叫王武。是魏連長手下的二排長。你叫什麼嘞?」
哦,想起來了,他就是那個給自己拿軍服的小王。既然是打過照面的毓殊見了也就沒那麼害怕:「我叫愛……我叫毓殊。」
去他媽的愛新覺羅,去他媽的王府格格,那些虛無縹緲的玩意和她有什麼關係?
「玉淑啊,聽著就知道是個玉人般溫婉賢淑的姑娘。」另一個戴著眼鏡仿佛秀才的士兵說。
毓殊搖搖頭:「是鍾靈毓秀的毓,時殊風異的殊。」
士兵們大多是粗人,不太懂得毓殊在說什麼,只覺得這個名字不得了。其他人覺得聊不來,也就不再和毓殊說話,唯有王武很是熱情,他想要看看毓殊的槍。毓殊覺得這沒什麼,大大方方地把自己那比別人斷了一截的槍枝雙手遞過去。
「嚯,這就是四四式步騎槍。」王武愛不釋手地撫摸槍身,「和它能比的只有團長的三八式。」
「這把槍很厲害嗎?」不太懂槍枝的毓殊反問。
「這是鬼子造的槍嘞!」王武拿起自己那把漢陽造,「你對比對比。」
離近看,毓殊察覺到四四式與漢陽造的不同了。做工上四四式不知比漢陽造精緻了多少,重量上,四四式因為槍管短,更是減輕許多。
「我這個槍口小。威力肯定沒你那個大。」毓殊說。
」那叫口徑嘞。確實,口徑大的槍威力更大一些。但是漢陽造的準度不行,射程也沒四四式遠。想像一下,」王武端著四四式瞄準,「你隔著三百米遠,殺人無形……厲害。」
「好強。」毓殊感嘆,一開始她還嫌棄四四式是鬼子造的槍,現在又覺得自己撿到寶了。用鬼子造的東西殺鬼子,沒有比這更大快人心的事了。
「可惜,這上面少了一把刺刀。這把槍是三八式的改版,為的就是給騎兵白刃戰使用。」
高精準度、白刃戰、騎兵適用。毓殊越發喜歡自己這支比別人短了一截的槍了。
3、第3章
毓殊挨著火堆睡著了。半夜三更她睡得正酣,王武推了推她,告訴她該護送村民走了。
「村民為什麼要走?」毓殊睡眼朦朧。
「你是從西邊來的,應該不知道吧?這山的東邊五里地外就是鬼子。說不定鬼子什麼時候就會進來搜山。那群喪心病狂的,見了反抗軍和百姓在一起,連百姓也殺的。」
毓殊哦了一聲。難怪,她打西邊來的時候,路上遇見百姓,問他們哪裡有打鬼子的隊伍,百姓便指著東邊的大山。那些個百姓大概就是出逃的。當時那些百姓身邊也有幾個穿灰藍色軍裝的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