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节(1 / 2)

鹰击独特的声线响彻荒野,越野车整块挡风玻璃碎成了不计其数的晶莹细末,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沙蛇突然间就不见了脑袋,只留下一具端坐的无头尸体。

女人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驾驶员也惊得下意识地猛打方向盘,越野车顿时在荒野上失控般地转了好几圈。

鹰击再次轰鸣,越野车的引擎猛然爆炸,车中剩余的人全都被炸上天空,然后灼热散飞的金属碎片掠过,象切奶油一样轻易切开了这些食腐鹫的躯体。

千夜依然稳稳地坐在机车上,单手持着鹰击,面色沉静,眼中连一丝波动都没有,枪口缓缓抬起,指向其余两辆越野车。那两辆越野车猛地急转弯,疯狂加速,拼命逃去。

千夜没有兴趣去追杀他们,挥手把鹰击收回安度亚的神秘空间,就驾着机车一个大回旋,继续向预定的方向驶去。

沙蛇犯了个致命的错误,他以为象鹰击这种威力的狙击枪,必须要有相应的射击姿势。千夜只是单手持枪,如果敢就此扣下扳机,不光会伤到自己,也肯定射不中疾行中的越野车。所以他才会下令加速冲过去,想要抢在对方下车瞄准前,拉近到攻击距离。

在沙蛇心目中使用鹰击的一定是狙击手,就算有的狙击手近战也很强,但怎么也不可能超过他们这些在荒野上横行的食腐鹫,况且对方只有孤身一人。然而这世间总有意外,沙蛇绝没有想到,鹰击对于千夜来说,早就是可以单手使用的武器。

千夜之所以还带着鹰击,是因为对这把武器极为熟悉,以他目前实力,不光可以单手使用,而且能够连射十余枪,依然行有余力。对付不是很强的敌人,鹰击比五级狙击枪更实用。

接下来的路途中,千夜还遇到了几拨黑暗种族的战士。相比之下,这些黑暗种族直觉直觉敏锐得多,他们隐隐感觉到千夜身上透出的危险血气和来自位阶差异的威压,于是都远远避开。

进入黑暗国度的边界,千夜下了机车,把这个大家伙也收入安度亚神秘世界,不大的空间立时被塞得满满当当。

千夜换上便于行动的轻甲,取出双生花和深红之牙放在身上,就避开大路,在山间行进,向地图上第一个黑暗种族的聚居点摸去。

根据情报,这个聚居点住着几十头蛛魔,仆蛛则有数百头。千夜在千米之外观察了一会,确认了此处聚居点的情况,在地图上标注上蛛3的字样,就向下一处聚居地奔去。

下一个聚居地算是区域交通要地,因此规模颇大,各个黑暗种族都有,甚至还有魔裔出没。这次千夜小心得多,登上了千米外的一座小山,依靠超凡视觉,在这个距离上,他仍然能够看清聚居地的大概情况。

这里住着上千黑暗之民,可以称得上是个小镇了。观察之后,千夜在地图上标注了混6的字样。

这是帝国军方的通用标记方法,前面文字代表聚居地的主要种族,后面数字则是等级。把黑暗种族城市依据规模,守卫力量,防御设施等划分多级,数字越大意味着城市越强大。

比如暮光大陆上血族的大本营,就是高达20级的巨城。而黑暗议会的所在地,则无从判断,因为至今还没有人类能够踏足那里。

就这样,千夜一路深入,一天一夜就前进上百公里,侦察了十余处聚居地。其中大多是三级以下的微型据点,只有两个小镇,还有一座子爵城堡。

所有侦察过的地方,战力加起来已经相当于一个帝国主力师。但是这些兵力分散各处,将来进攻时,只要行动足够迅速,就可以将其各个击破。四个子爵是麻烦,但在赵雨樱出现后,千夜亦有了将他们分别击败的把握。

然而最终也是最大的障碍还是在于峡湾,若千夜想在那里建城,将会直接面对一位蛛魔伯爵的怒火。峡湾距离那位伯爵的领地只有不到一百公里,几乎就相当于在他家门口动土,战争几乎必然会爆发。

不过千夜仍然选择了这个地方,是因为周围数百公里的范围内,只有这头蛛魔伯爵实力最弱。

他的位阶在伯爵中是最低一等,已经活了几百岁,以黑暗种族的寿命来说即将走到生命尽头,实力正在逐渐下降,据说比勃拉姆斯也强不了多少。最重要的是,他的族群中没有足够强力的继承者。

千夜准备一路潜到蛛魔伯爵的领地侦察完毕,再返回黑流城。以他此时战力,就是遇到整编的黑暗种族巡逻队,也能直接吃下。不过千夜此行主要是取得和核实情报,因此尽管身内精血早已消耗干净,他也忍住了诱惑,始终没有出手。

进入黑暗国度的第三天,千夜视线中已经出现恢宏优美的峡湾,碧色水面清澈如一大块没有杂质的绿宝石,花岗岩山峰上是准备建城的高地。而越过峡湾,就是蛛魔伯爵的领地了。

就在这时,千夜忽然心中一动,迅速跃上一株古树,收敛气息,将自己藏在树冠里。

很快远方就出现一个全速奔跑的狼人,方向正好对准千夜这边。

这头狼人已经变身,有一身偏黑色的油亮毛发,但身上处处是伤,后背上更有一道长近一米,深可见骨的大创口,而且血肉翻卷,根本没有一丝自动愈合迹象。狼人那强悍的身体再生能力好似失去了作用。

千夜的真实视野扫过,发现这头狼人的黑暗原力十分精纯,远胜普通狼人。在子爵前就能够拥有如此精纯的黑暗原力,他显然是族群中天赋过人的天才。

这头狼人原本应有男爵实力,但此刻重伤之后,连奔跑都踉踉跄跄,恐怕连个骑士都打不过。他直冲到千夜所在的大树下,突然一头栽倒,抽搐着一时爬不起来,身上所有伤口全部迸裂,鲜血几乎是喷涌出来的。

远处林间,影影绰绰出现十余个身影,无声无息地走来。

千夜双眼微眯,这些人都是血族,而且个个实力不弱。为首者佩戴着三等子爵的绶带,然而真实视野显示他的黑暗原力精纯程度不在重伤狼人之下,在千夜遇到过的血族中,只有出自十二古老氏族的子爵才能够拥有这样的实力。

看来那个狼人就是被这些血族追杀。

千夜仍然收敛着气息,右手中已经多了两颗破魔秘银弹,悄无声息地压进双生花。灌注了千夜血气的原力弹对血族是大杀器,用两颗破魔秘银弹其实有点浪费。若非出现的血族数量众多,他连这两颗破魔秘银弹都想省了。

不过黑暗种族的内讧对千夜来说没有什么意义,只要不被卷入,他并没有出手的意思。千夜做完临战准备,就继续看着树下的后续发展。

那个子爵缓步走向倒地不起的狼人,“你倒是挺能跑的,居然逃出了上千公里。不过现在你再也跑不动了吧?席尔,听说你已经被群峰之巅吸纳,向来傲慢得很,连我们十二氏族都不放在眼里。可是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天吧?”

年轻狼人已经维持不住战斗形态,重新变回人形。他艰难地撑起身体,靠在古树树干上,愤怒地盯着血族子爵,低沉地说:“就算你们在这里杀了我,可那件事还是迟早会被外面的人知道。杜拉斯,你们瞒不了所有人!一旦事发,你们都要死!”

“那又怎么样?等我们的圣子得手,到时候连永夜议会都要对圣子高看一眼,谁还会来多管闲事?”杜拉斯冷笑。

第四十六章 群峰之巅的少年

狼人胸膛急剧起伏,不过每一次剧烈呼吸,都会让伤口流出更多的血。他艰难地说:“有群峰之巅在,你们不会得手的!”

杜拉斯哈哈一笑,说:“只要我杀了你,群峰之巅又怎么会知道?你们这些发臭的大狗,永远都不长脑子,哈哈!”

他走到年轻的狼人席尔身前,长剑剑锋指向狼人心口,冷冷地说:“你知道得实在是太多了,还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现在,请你去死吧!”

但杜拉斯长剑行将刺下之际,忽然感觉到一阵无法形容的危险感觉,生死之际,他惟有拼命挪动身体,想向旁边跃出。

然而他后腰一热,随后整个人都如同被重锤砸中,只来得及哀号一声,就翻滚着飞了出去。

在虚空中,又是一点银光出现,转眼间追上了杜拉斯。血族子爵这次连惨叫都来不及,银光已经钻进他的小腹,立时烧出一个拳头大小的空洞。

然而创口大小还是小事,被伤到的地方却如火烧一般,痛苦大得异乎寻常。杜拉斯一时间吓得魂飞魄散,这种征兆就是秘银入体的迹象,以他的实力那两处伤势虽然沉重,还不致命,可若是伤口混入秘银,那就必死无疑。

要害部位连中两颗破魔秘银弹,就连出身十二氏族的杜拉斯也变得奄奄一息。

变故突发,其余血族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直到杜拉斯连中两枪倒下,他们才抬头望向古树树冠,两颗破魔秘银弹就是从那里射出来的。

就在一众血族视线快速向上移的时候,千夜早已向后跃出,从树干背后快速落地。

此时,一众血族分出两人奔向杜拉斯,其余全部往大树这边扑过来,数人在中途就跃起,血族长剑出鞘劈向树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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