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1 / 2)

晚晴回身,见隔壁娄氏的菜地里站着两个瞧着似是束手无策的陌生人,那年长些个子高的恰是当日丧礼上替自己阻过火的男子。她忽而忆起马氏曾说过,这人只怕是高祖伏海的幼子,若真如此,那他当是自己和青山的叔叔辈,她理该要叫阿正叔。只是高山等人又没说过,自己又不知该如何问安,便略点了点头。

伏泰正仍在地里站着,问晚晴道:“你是青山家的娘子?”

晚晴这才回味过来只怕他还真是自己和青山的叔叔辈,忙压了铎儿的脑袋道:“快叫小爷爷。”

铎儿常在外玩,倒是见这两人院里院外的经常走,低叫了声:“小爷爷。”

伏泰正点了点头,回头伸手虚指了对花生道:“我当年走的时候,他爹才这样高,转眼他的孩子都会跑了。”

晚晴脑子里有些明白过来,想必这小阿正叔是要回乡生活,今日怕也是要种这菜地,又见那年轻些的男子也拿个锄头,照她的样子在地里四处乱挖着,一会儿丢粒种子进去,也学她要垄地,怕是忘了种子种到那里,四处乱撩着土。

花生实在弄不来了,拱手笑问道:“小娘子,你的菜苗怎么都长了这样大?我们这种下去何时才能长大?”

铎儿忽而指了花生道:“娘,他叫花生。”

孩子总归幼小有些好奇,这几日常跑到隔壁偷听,听见这个小爷爷总喊这人叫花生。

晚晴虚拍了一把道:“胡说,怎会有人叫花生。”

花生嘿嘿笑道:“小的就叫花生。”

晚晴也叫他逗的扑啮一笑,忍了道:“花生大哥,菜苗先要秧成秧子再种,容易出苗又容易长大。我这里秧子是多的,不如送你们一些种上,省得你们再秧一回。”

花生已经跳过田梗,犹还客气道:“那多不好意思。”

晚晴自十岁到伏村,因年级太大裹不得脚,自幼跟着公公伏泰印一起上田地,农活做的特别细,恰如今村中人口众多而田地稀少,人人视田地皆是如命一般,最恨的也就是人们不爱惜土地。她见这两个人看着不像是会种地的,忍不住指了地道:“这地虽锄过,还未蓐松,不如我替你们拍平两把,你们自我这里取了秧子自己种,可好?”

花生道:“小娘子只须做个样子,小的自会学着做的。”

☆、第62章

初秋高爽的晨风中,背山依水的村道上,十八岁的清俊少年郎伏青山与他昨夜才成偶的二八小娘子晚晴并肩而行。

相送十里再十里,已、

的够远了。小娘子晚晴仍不愿将行囊交付予伏青山。她昨夜哭红了眼睛,此时虽强撑着笑,却忍不住还是鼻子不停的酸着:“青山哥,你一定会回来的吧?”

伏青山回顾四野,点头道:“必会。”

寒窗十几年的苦读,不就是为了荣归故里,衣锦还乡?

晚晴又问:“青山哥,你不会忘了我吧?”

伏青山略有些不耐烦,但为着昨夜两人间的那点亲密,仍是耐了性子安慰道:“必不会。”

晚晴仰了脸望着自己身姿挺拔意气风发的丈夫,眼中满是钦敬:“我就知道你不会。”

伏青山伸了手低声道:“把行囊给我,快些回家去替父母做工。”

晚晴这才松了手,帮着伏青山背好行囊,仍一路看着他远走,走到拐过山弯望不见时,才捂着嘴一路往大明山上爬去,到得山顶便能看见远远山对面的路上,伏青山孤身一人背着行囊渐步往前的身影。

此去于伏青山是锦绣云程的第一步,远在两千里外的京城,有他要谋的繁华与功名,还有他想要为国为名而做一番事业的志愿。当然,最重要的是,十二年寒窗苦读,能与他吟诗唱合,对月风流的颜如玉亦当在京城,住在锦玉雕珑的黄金屋中,着纱披帛,眉目如画,还有满腹诗怀画意,等着他这个野心勃勃,风度翩翩的少年才俊去征服。

新妇的目光在身后犹还灼热,伏青山步步而行却始终在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昨夜他为何会把持不住自己。他本来是坚定决心不碰她的,远远裹着被子睡在上炕不肯叫她上前。可最后却稀里糊涂成了事,而且,那过程还尴尬无比。尴尬到叫他哀求着想要再来一回,他自己自己可以做的更好,并弥补第一回的失败。

但她就是不肯。

晚晴哭着闹着也不肯。

拐过山弯时伏青山止步停脚,想要回头看晚晴一夜。怔得许久也闭眼许久,那头却终是没有回。昨夜自尊心受过的伤害压着叫他不能回头,这个自小跟他一起长大的童养媳,当他再睁开眼,就与昨夜的屈辱一起抛之脑后,再也没有关系了。

行人不能见泪,她撑得五内摧伤,望着茫茫天地间他远去的背景,撑到他离开后才流下那两串长泪。

九个月后,晚晴生了个瘦条条的小子。上京赶考的伏青山同时寄来书信:春闱不中,还得在京再熬三年,等下一次春闱。

三年的风物变迁,叶枯荣衰,于整个伏村来说,都没有晚晴更难熬,但她总归是带着个孩子熬过了三年。

伏村分上伏村与下伏村,上伏村历史悠久,村大户多人丁旺盛。而下伏村不过七八户人家而已。概因下伏村的高祖伏海,在世时亦是上伏村人氏,他自幼通些奇经八脉专会看些风水,自己将整个伏村四周围踩了又踩看了又看,脱家单立时便举家迁到了如今下伏村的地方。

如今自他脱家单立,已过五十载。伏海坟头孝棍成了高柳,蓬蒿已历十七载矣。

他膝下最幼的儿子伏罡,自父去后二载离家,如今亦有十五年。除了十年前因母忌而来过一回外,他此番也是头一回踏足生养自己的故乡。

在边关杀伐十年之久,光是伏罡二字就能叫河西走廊一带的蛮族们闻风丧胆。他曾噬血长刀,也曾星月五百里单骑只为取单于首级。但当名门贵妻自请休书转投闻动京师的才子魏仕杰怀抱,独霸朝堂的魏源与凉州平王几欲决裂,内战即起时,他心灰意冷解甲归田,也仍只能归到此乡中。

身后两驾大车得得而来,伏罡站在站在院门前,看眼前平平展展萌着新绿的土地,负手轻叹了一声,遥遥便见远处灵河对面有青烟升腾,闻得丧乐喧天。忽而自隔壁的门上袖手跑出来一个倒趿着鞋穿着烂棉衣的中年男子,皱眉瞧了伏罡一眼,复又瞧了一眼,走上前来试探着问道:“阿正叔?”

伏罡低头瞧了瞧这驼肩躬背的矮小男人,脑子里搜索不出他是谁,遂问道:“你是?”

中年男伸手揖了道:“我是伏铜呀!”

伏罡这才恍然大悟,点头道:“你也这把年级了。”

伏铜仰头瞧着比自己还小两岁的小叔叔,见他如今身长约有七尺,身姿伟案高挺,面貌俊朗大方,虽只着件青布交衽束腰短装,裹腿到膝肩挺背直,端得是个成年的美男子,而自己形样萎琐不堪矮小枯瘦,忆起当年幼时自己还骑在他身上与他打过架,略不好意思的更低了头问道:“小叔可是来参加丧礼的?”

伏罡皱眉问道:“谁丧了?”

伏铜道:“大伯母。”

伏罡脑子里搜索出个裹着细足细声慢言整天笑呵呵的中年妇女来,复又皱眉道:“她竟故去了?”

伏铜扬了扬手中的裱纸道:“恰在河对岸祖坟中下葬,您要不要与我同去。”

伏罡点点头,跟着伏铜一起往河对岸而去。伏铜对这心黑手辣年比自己还小的小叔心中深怀着怯意,忆起他如疯子般一石头一石头砸在黑山的头上,黑山脑浆迸裂的样子,心中仍是怀着根植的悚意怕他要伤自己,不停的回头往后着。

这两人寻了田间小径过到灵河边,过了小桥再走得一里路,依山弯一片坟头,便是高祖伏海立祖的祖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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