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1 / 2)

前主随身携带的包裹一共两个,一个用行军绳捆好背在身后,一个没有绳子,只用床单之类的粗布从外面简单包了一下,四角对折,在中间系两个死扣。

估计一路颠沛流离,怀里的包裹早就散开,里面的衣服都露了出来,王娇想到火车站那个满脸冻疮的女人不禁打了一个哆嗦,暗暗庆幸自己命好,万一醒来后包裹已被人偷跑,那她真不知该如何在这里生活下去。

两个包裹全部打开,王娇把物品依次码放在床上。先清点衣服,除却内衣和两件白色跨栏背心儿,外穿的衣服一共六件,一件半成新的深蓝色布褂,一件灰色卡其布裤,两件白底碎花的长袖衬衫和两件毛衣。

蓝色布褂中间还裹了两双女士黑色搭扣布鞋。

毛衣一件黑色,一件浅灰色。黑色那件就是纯色,上面没有任何图案,挺旧的,下摆和袖口已经起了毛球。而浅灰色这件就漂亮多了,鸡心领,蝙蝠袖,宽松的下摆,胸前是用各色小亮片绣出的两只小蝴蝶在花丛中飞舞的图案,做工非常精细,蝴蝶栩栩如生,一点不比几十年后的衣服差,王娇摸着那凉凉的两只小蝴蝶,暗叹这件衣服一定价格不菲,且不是小地方生产。匆忙翻开领口,果然看到了“上海第一服装厂”的商标。

王娇皱眉,到目前为止她还没有看到能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方。

应该是夹在哪里了。

王娇继续翻找,先将眼前能看到先零零散散的小东西,比如硫磺皂,毛巾,缸子,发卡,梳子,钢笔之类的整理好后放到一边,然后打开了一直未动的两条小褥子,小褥子不厚,蓝底白花,布料软软的,很细腻,上面的针线也密实规整,一件中间的地方打了一个补丁,另一件没有。而就在那条打了补丁的小褥子中间,王娇终于发现了自己苦苦寻找的东西。

哎呦妈,太不容易了。

褥子中间夹了两个红皮笔记本,一本伟/人语录,还有三枚伟/人像章,而钱则是放在一个碎花布袋子里与褥子死死缝在一起。所以,只要褥子不丢,钱就丢不了,而且藏的如此之深,小偷就算有心偷,都不值从哪儿下手。王娇笑,想这姑娘还挺聪明谨慎,自己也得学着点。

钱不着急数,先看看我现在到底叫啥!

打开笔记本,从里面掉落出几张叠得四四方方的纸,王娇打开一看,第一张居然就是户口本。

说户口本不准确,应该是户口本中的一页,发黄的纸上清清楚楚写明主人叫:王阿娇。

啊?

王娇略蒙,没想到世界上居然有如此巧合的事!

根据户口信息,王阿娇是上海人,住在崇明,出生日期为1953年6月8日。

户口上没有写明父母信息,王娇继续往下看,后面是一张户口注销证明。这个王娇知道,当初亲戚插队去贵州,就是先把城市户口注销,到农村后再由当地村委会负责办理落户,后来1977年回城时,因户口问题还颇费了一番周折,跑了好几个月才办下来。不过,兵团是怎么办理落户王娇就不知道了,想部队总归要好过农村吧。

剩下的就是两封信,寄信人叫许瑞芳,地址居然是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林场一连。王娇赶紧打开看。

“阿娇,分离已有两月,你现在过得好吗?对不起,这么久才写信,因为心里压抑,沉闷,许多事竟不知如何诉说。从上海到云南,我们足足坐了五天五夜的火车,你不知道,下车时,我的双脚已肿胀到无法走路,是被同行一位男知青背出站台的。对了,这位知青叫李水寒,是我们的老乡,跟你还是校友,来自虹口中学……”

原来许瑞芳与王阿娇是发小,许瑞芳大两岁,1969年底出坐火车去了云南。从信里可以看出许瑞芳在云南过的并不好,时时刻刻想念家乡想念亲人,生活在看不清未来的煎熬与痛苦中。云南气候潮湿,她病过一次,先是发高烧,后又起湿疹,曾以为自己会死掉。

“我常想,也许死是一种不错的解脱,你说呢,阿娇?”

自从穿越,王娇接纳了一部分前主的记忆,所以刚看到“许瑞芳”三字时,脑海中自然而然就浮现出一位眉眼清秀神态忧郁的女孩。信中,许瑞芳还多次提醒王娇不要来云南,“去哪儿都好,江西,安徽,贵州……总之,不要来云南,我受的苦你不能再受,这里太苦了,到处都是蛇,大的足有碗口粗,能活活把人勒死。而小的又都牙含剧毒,来这里半年,已有三位知青因此丧命,一个武汉人,还有两个是我们的老乡,死时都不到19岁。当然,这里还有比蛇更残忍恐怖的东西,阿娇,你不懂,真的不懂……”

最后一封信寄出的时间是1970年5月18日,也就是半年前,但记忆中搜索不到自己是否给瑞芳回信的细节。王娇头晕,看完信后心中又颇为郁闷,为许瑞芳的命运,还有自己的命运,许瑞芳说比蛇还残忍恐怖的东西她似乎知道,但又无法确定。哎,真不知前方等待自己的会是什么。

难过片刻,王娇重新打起精神翻开了那两个红皮笔记本。她一字一句的看,等看完时,已是下午一点。理理情绪,似乎很多事情都想起来了——

五岁时,阿娇的父亲外出办公遭遇车祸去世,她由作纺织女工的妈妈独自抚养长大。但命运不公,十二岁时,妈妈又因长期劳累病倒,后检查出是肺痨,还没等把做手术的钱筹齐就不幸去世。后来,阿娇与舅舅舅妈生活在了一起。如同小说主人公身旁总会围绕几个丧尽天良的亲戚,舅舅舅妈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狼心狗肺,本来阿娇可以去工厂接母亲的班,但却被舅舅从中作梗,把名额弄给了自己的女儿。然后,他又盯上了阿娇的房子,为了彻底赶走外甥女,永不能回到上海,不知从哪儿找来一个四十岁多岁丧偶的乡下人。舅舅说,阿娇,他可是贫农,家庭成分非常好,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男人,家在宁波农村,跟了他,以后有你好日子过。

跟一个半大老头结婚?阿娇就是疯了也不会。

曾经,她想过死,但想起妈妈病中的嘱托让她无论日子多艰难也要好好活下去又把放在手腕的刀片扔在了地上,对!她得活着!活着才有机会跟舅舅讨回公道。静心想了几天,阿娇决定离开上海,去农村做一名知青。本来想去云南找许瑞芳,阿娇并不怕吃苦,但许瑞芳回信,说如果她敢去云南,她就死给她看,阿娇明白,瑞芳是不愿看自己受苦,所以用死相威胁。后来,阿娇又决定去江西吉安地区的永丰县插队落户,第一,江西离上海近,二来,听说那里的上海知青比较多,想如果过去相互间能有个照应。但办理知青手续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前两年去永丰的知青太多,各大队早已满额,接待不了新知青了。如今,全国只有新疆和黑龙江两个建设兵团还有能力接纳。

新疆。黑龙江。无论哪一个对十七岁的阿娇来说都是无比遥远的存在。

可是,如果不去,自己的命运就彻底落在舅舅手里,就算今天侥幸逃过一劫,不嫁给这个半百的乡巴佬,没准明天舅舅就把她打昏,指不定送到谁的床上去,昨天回家,还看他跟对面游手好闲的李家老三商量着什么。

他会不会把我卖掉?

极度恐惧中,王娇手握一根铁棍彻夜未眠。第二天一早,望着窗外徐徐升起的骄阳,她终于做下决定:要不,去黑龙江吧。

咚咚咚!忽然有人敲门。

“谁?”王娇迅速把笔记本塞入叠好的衣服里,然后谨慎地走到门后问,心想可别是那个什么唐书记。

门外,一人清脆地应道:“是我,同志,我是董秋莎。”

作者有话要说:知青真的蛮苦的,好像陈凯歌导演当年插队落户的地方就是云南。

☆、005

门外,董秋莎手里拿着登记簿和钢笔,刚才太忙,唐书记又跑出来嘘寒问暖,王娇忘记作登记了。虽然有“知青”外衣做护身符,但该走的程序不能少。王娇能理解,心里也庆幸亏了董秋莎是这时来找自己,如果在刚进门就让作登记,她只能用昏倒装病躲过去了。

写完入住信息王娇又问附近有没有饭馆。极度紧张恐惧后她现在身体虚的很,好想吃肉!

“饭馆不难找,你出招待所沿着大街一直往东走,大概走四五百米就能看到一个叫“庆芳”铺子,旁边是家粮油店,看见粮油店就能看见它了。”董秋莎热情地介绍道,并说这家国营饭馆酸菜馅儿包子做的非常好,馅儿纯,味儿地道,上海绝对没有卖,许多从外地来鸡西的旅客临走时都会带几个包子走,不是留在火车上自己吃,就是带回家给孩子。“酸菜肉的3分一个,胡萝卜肉的3分5一个……”

东北土地肥沃,粮食产量高,但因天地寒冷,蔬菜和水果的产量就差多了。很普通的蔬菜在南方卖得很便宜,但坐火车运到东北后,即使不那么新鲜也因物以稀为贵,摇身一变成了奢侈品,价格高的离谱,六七十年代时普通人根本消费不起,更别提产量更少的水果了。王娇舔舔嘴唇,不知怎的突然想吃凤梨。

她俩正热火朝天的聊着,隔了两道门的205住户忽然打开门。

“喂!你们俩说话能不能小点声,大中午的不知道其他人正休息么。”

王娇定睛一瞧,竟是上午在楼下见到的那位高个青年,此刻他头发蓬乱,上身穿一件深蓝色粗线毛衣,双手插在裤兜里,歪着肩膀和脑袋,冷冷地望着她跟董秋莎。

“你……”董秋莎想跟他理论,却被王娇拦住了,“对不起同志,刚才是我们不对,打扰你休息了,希望你别生气,我们这就走。”

青年眉头紧锁,冷淡的目光在王娇脸上停留片刻,然后转身回了屋。

嘭!跟上午一样又是带着怒气关上的房门。

别看董秋莎长得瘦弱,骨子里却是典型的东北大妞,脾气暴,说话横,受了委屈自然不能忍。她觉得青年摔门就是摔给她看的,把袖子往上一掳,拿出干仗的架势,刚准备走过去理论理论,王娇一把拽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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