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1 / 2)

闻雯文越想越觉得自己刚才问的问题实在是太不要脸了,还埋着脑袋不肯起来,时而用脸在他的胸膛上乱蹭,时而发出几声痴笑,好像这样就能把那些肉麻得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的感觉冲淡一点。

然而面对她的这种不可预测的发疯行为,商亦衡好像一点也不介意,夕照下的五官尽显温柔。

发疯的人不知道就这样疯了多久,神智终于恢复了正常,站直身子清了清嗓子,而后拍着他的肩膀保证道:“商先生,你放心吧,我这次绝对不会抵赖了,咱现在就兑现去!”

说完后她就拉着商亦衡往停在路边的那辆车走去,并且自告奋勇地承担起了人肉导航的责任,最后来到了一条小巷外。

虽说是一条巷子,不过和外面街道的热闹比起来,巷子里面也丝毫不逊色,一家家不同的小店把小巷占据得满满当当,同时还引来了不同的顾客,把本就不太宽敞的小巷挤得更加狭窄。

闻雯文似乎对这里十分熟悉,无视各种招揽生意的店家,很有目标性地一直往里走,直到快要走到尽头才停下来。

她先是探头看了看店里的情况,而后大步大步地走到店铺的招牌前,晃动着双手,手动制造闪光效果,冲商亦衡隆重介绍道:“当当当,就是这里了。”

虽然“以身相许”这种十分容易让人想太多的词语确实是闻雯文亲口说出来的,但是她怎么可能傻到挖坑埋自己的地步呢。毕竟以她的脸皮厚度和胆小程度,要不是已经想到了一个万全的对策,就算给她一百个胆子,她也绝对不敢说这种自寻死路的话。

她之所以会这么说,一来是因为想要逗逗商亦衡,二来也的确是为了以身相许,只不过此“身”非彼“身”而已。

是的没错,在闻雯文的字典里,纹身的身也是身,而这也就是她所谓的对策。

作者有话要说:如果站在商亦衡的角度回一句提要的话,那就是,我还是喜欢你,像发了情的泰迪,日天日地

终于滚回来更新了,争取一直更到完结吧,不过不太能保证日更,因为最近肯定不能再怎么熬夜了,要不然偏头痛又会犯

☆、第四十一种吃法

隆重介绍好了精心挑选的地点以后,闻雯文似乎对自己的选择颇为得意,一只手轻轻撑在立在台阶下面的灯箱上,一副已经准备好迎接各种夸奖的样子。

她的脸上不自觉地流露出了几分骄傲的神采,故作无奈地撩了撩垂在肩上的马尾,说完后又开始不害臊地自吹自擂,不由自主地感叹着。

“唉,你看我不光把我的纹身首秀献给了你,现在就连二秀都是你的,有没有感到很荣幸啊。”

闻雯文全程都表现得迷之自信,尽管如此,最后的事实还是证明了这次又是她一个人的狂欢,因为结果并没有如她预料的那般成功。

这个想法完全无法引起在场的另一个人的共鸣。

然而商亦衡没有过多地评价她的选择,只是看着不远处还一脸神气的人,不置可否道:“这就是你苦想了一天一夜才想出来的感谢方式?”

他倒不是为了突显出现实和理想的差距才故意说得这么夸张,而是因为这话正是闻雯文的原话,还是在刚刚来的路上才说的,他现在只不过是原封不动地还给她而已。

说大话的人当然也听出来他这是在嫌弃自己想的点子不够好,脸上有点挂不住,瞪了他一眼,不太高兴就这样被拆台了,不满地回道:“当然啊,不然还能有什么。”

她直接装作没有听懂商亦衡话里暗含的深意,坚持己见道:“你也知道的啊,除了纹身以外,我也不会别的什么了。”

其实闻雯文也不是完全没有悔过的意思,因为在听了他的话后,她也隐隐觉得自己的这个玩笑好像开得有点过了,毕竟她也十分清楚这种行为带来的心理落差会让人有种“裤脱看”的不爽。

可惜事已至此,说出口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她总不能再收回来打自己的脸吧,现在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装下去了,而且为了待会儿不被嫌弃,她还必须得恶人先告状。

所以没过一会儿,闻雯文又无师自通地明白了他的意思,惊讶地捂住嘴巴,等了好几秒才不敢置信地问道:“商先生,你该不会以为我是要……天啊,你都想到哪里去了!”

她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没有把话说完,因为她还要忙着装出一副被他的想法吓到的样子,仿佛压根儿就没有料到他的思想居然会这么“龌龊”。

闻雯文一手叉在腰上,一手贴着自己的额头,还在原地打转,等消化好了这个惊人的事实后,有些认真地说道:“商先生,虽然现在是大晚上,但是我觉得你还是应该阳光一点,怎么能够满脑子都是那种事呢,这样对身体也不好。”

由于她平时有事没事就看一些乱七八糟的电视剧,现在也算是久病成医,随随便便一个场景都能演得像模像样,就像真的似的。

好在商亦衡似乎已经适应了她的演戏模式,就算被反咬一口也没有为自己辩解什么,等她终于演尽兴后,只问了一个问题:“既然要纹身,为什么不去别墅?”

他知道闻雯文爱耍小聪明,所以这个钻空子的行为并没有让他感到意外,只是没有想到她会来这里,说完后又抬眸看了一眼这家让她无比自豪的店。

或许是因为太长时间没有更换过灯管,被她撑着的灯箱早就失去了它的作用,现在已经不怎么亮了。要不是旁边还有几盏路灯亮着,这家藏匿在巷尾的小店几乎就快要被夜色吞没了。

尽管如此,印在灯箱上面的店名倒没有因为时间的磨损而完全褪色,至少尚能让人依稀认出写的是“身无分纹”四个大字。

这个店名还是出自闻雯文之手,想当年,她为了自己的一语双关得意了很久,用她的想法来解释的话,这个店名就是“人生在世,怎么能够身无分纹呢”的意思。

只可惜除了店名比较清晰以外,别的东西都没有好到哪里去,就连这家店本身也有着和灯箱相同的境遇。

不管是从外观还是内部装修的角度来说,它似乎都还保持着十多年前的风格,算不上难看,只是和时下那些更多偏向于时尚潮流的纹身店比起来就显得有些一言难尽了。

这种风格的小店说好听点叫做复古,说难听一点就是破烂,也不知道是老板刻意为之还是懒得在这无关紧要的事情上面花时间。

本来这其中的种种原因闻雯文是最清楚不过的了,然而她现在已经没有多余的精力再去给商亦衡详细介绍这家店了,因为刚才的那句话似乎问到了她的痛处。

她脸上的笑容立马变得有些不自然,就像是自以为藏得好好的秘密却被人一眼全看透了,忍不住开始埋怨商亦衡,心想他问的怎么又是这种一针见血的问题。

首先,闻雯文必须得承认的是,别墅里的那间纹身室确实很有纪念意义,而她也已经去过两次了,按理说应该觉得很熟悉才对。

可是鉴于她第二次在那里经历的事情不怎么美好,以至于她现在对那个小房间产生了心理阴影,一踏进去就会让她想起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

正是因为这一点,所以闻雯文今天才没有选择再去那儿了,而是重新换了一个百分之百安全的地方,尽可能避免那些无关紧要的因素影响自己的发挥。

只可惜这种话又没有办法一五一十告诉商亦衡,害得她只能临时想了一个还算正经的理由,有鼻子有眼地胡诌道:“因为换个新环境有助于提高人的创造力啊,这你就不知道了吧。”

听了这话后,商亦衡脸上的神色还是不冷不热,并没有表现出相信或是不相信她的话,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不过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闻雯文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阻止了。

虽然她今天晚上的临场反应速度还不错,可以仗着自己是内行人,尽情地睁眼说瞎话,但是如果待会儿再多来几个问题,她可能真的就快要招架不住了。

于是她不想再给商亦衡提问的机会了,快步朝他走了过去,二话不说,直接挽着他的手往店里走,想要用事实来说话。

在真正踏进去之前,闻雯文最后一次郑重其事地说道:“商先生,你别嫌这家店看上去不怎么样,其实里面还是很不错的,而且这个真的是我想了很久才想出来的,你肯定不会失望。”

尽管她最开始确实是想要逗逗商亦衡,却又不仅仅是因为这个恶趣味才选择带他来纹身,更多的还是因为她觉得真正意义上的“以身相许”最多只能给人带来短暂的快乐。

这种肤浅的快乐怎么能够和纹身的那种极致快乐相提并论呢,所以这个真的已经是她能够想到的最有诚意的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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