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看见她了么?
为什么要用那种眼神看着她?
他讨厌她么?
那一定是她的错觉吧?
刘夏夏忍不住低下头安慰着自己。如果他真的讨厌她,当初就不会救她了吧?
眼前的羊蝎子虽然很美味,很诱人,刘夏夏却突然吃不下去了。
那个人的那种眼神深深地烙进了她的脑海里。
很快,刘夏夏就忍不住拿着陆蓁蓁的笔记本跑了出来。她甚至连准备好的借口都忘了说,就那样仓皇逃跑了。
她不要那个人讨厌她!她就是不要那个人讨厌她!
小豆子收拾盘子的时候,觉得很奇怪。“那个客人居然一点都不没吃?她大概不吃羊肉吧?”
只是不吃羊肉来他们店里干嘛?
***
下午上课之前,刘夏夏才回到了学校里,这段时间她一直在路上乱逛,她的脑子里也变成了空白。
回到学校上课的时候,刘夏夏才开始觉得肚子饿了。没办法,她干脆就却校园超市买了个红豆面包。
等到刘夏夏从校园超市走出来的时候,一看见陆蓁蓁,她整个人都呆住了。
陆蓁蓁甚至还向站在大门口的阿孝挥挥手,告诉他,我没事了,你赶紧走吧,去乐队训练吧!
阿孝点了点头,只是却仍是抱着手臂,停在原地注视着陆蓁蓁,以及其他的人。
没办法,陆蓁蓁只好转身,迈着沉稳的脚步向着教室走去。
一路上,别的同学看见陆蓁蓁也都惊呆了。
陆蓁蓁已经把厚厚长长的头帘用一个粉色的夹子夹起来了,露出了光洁的额头,可是她的左额角却顶着一块儿半个鸽子蛋那么大的黑紫色的胎斑。
原来不是摔出来的伤疤,而是一个胎记?兰陵公子到底说对了一半。
所有的人都在看陆蓁蓁的额头,而她显然已经不在乎了,就这样大大方方地任人来看,她的脚步从容不迫,似乎一点都不会害怕也不会在意。
这样的陆蓁蓁,反而让人讨厌不起来了。
有人开始对陆蓁蓁这样的容貌感到可惜。
“陆蓁蓁长得明明挺漂亮的,怎么就多了这么一个胎斑呢?这世界果然没有很完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