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1 / 2)

宋宸灏说得云淡风轻,内心却是极度自得的。终于报仇雪恨了,谁让那个女人,居然还敢怀疑,他是不是暗恋她!

“宋宸灏!”钟筝抓狂了,她恨不得冲上去就跟宋宸灏拼了。从小到大的武德教育,还有当了警察之后的职业感,让她在平时的待人处世中,一直都是当宁愿自己吃亏的老好人,不会骂人吵架,看着有点儿缺根弦的二,空有一身武艺有时候甚至要委曲求全。

但,这些都是针对好人,针对普通群众,对于宋傲娇这样的大额少,她应该发挥嫉恶如仇的侠女一面!钟筝咬牙,桌子底下脚一踢,正中宋宸灏小腿骨。

“*!”宋宸灏吃痛,俯身抱住小腿,帅气淡漠的表情皱成一团。

切!要不是看在烨子晟儿还有幺儿的面子上,她一定不会脚下留情的。这种纨绔子弟,爹妈没有好好管教,她来……呃,想到这个的时候,钟筝忽然有点心软。

正是因为接触过太多的犯人,所以她很清楚,一个人童年时候的幸福程度,往往会决定了他成年后的性格和心理。缺失父母爱和照顾,宋宸灏这样的性子,其实已经算自我发展很好的了吧。

毕竟,他也就是脾气坏一点,嘴巴毒一点对不对?她撞他了,他也没讹她钱;她对他态度也一直很冲,他也没借机给晟儿和幺儿小鞋穿。他甚至还给孤儿院捐钱来着……

钟筝这么一想,瞬间就有点不好意思了。不过她也没好意思拉下脸去关心他疼不疼的问题,只是假装镇定地哼了一声,低头继续吃东西。早知道记在宋宸灏的账上,她刚才就不应该心疼银子,应该点最贵的挑。

“阿筝!”在侍者的引导下,凌灵出现。她刚才只能看到钟筝,走到桌前一看,居然发现还有两个大“熟”人。

一个是那天晚上帮她解围的大个子,另外一个居然是……“宋宸灏!”凌灵惊呼一声,两只大眼睛瞪圆了,眼神在宋宸灏和钟筝身上飘来飘去。

她说什么来着!她就是八卦界的小半仙!当初钟筝一说搜索条件,她就把宋宸灏给搜出来了,还极力怂恿钟筝好好抓住机会。嘿,这死女人,还脸皮薄死不承认,现在被她逮住现形了吧!

两个截然不同领域和身份的人,现在坐在一起吃西餐,还能有什么可能性?呃,不对,还有个第三者。

“嘿,这位先生,你好,上次谢谢你。”凌灵稍微克制了一下自己蓬勃而出的八卦心,先向孟歌道谢。

“举手之劳。”孟歌也想起了凌灵。上次看到的时候,只是觉得那是一个苍白憔悴满心悲伤的可怜小女人,以他阅女无数的目光,一看就是受了很重的情伤。现在看来嘛,恢复的不错,精力充沛情绪高昂,没想到,这娇小可人的外表下,是拿得起放得下的女汉子性格。

“阿筝,不介绍一下?”凌灵自来熟地坐在她身边,挤眉弄眼。她本来是因为钟筝说要把钱给她顺便一起吃个饭才来的,没想到还有好戏看。

钟筝一脸郁闷的表情,抬眼看了三个人,才无奈随手指了指:“这是孟歌,孟子的孟,唱歌的歌;这是宋宸灏先生,烨子的哥哥;他们俩是朋友。这是我朋友,凌灵,壮志凌云的凌,钟灵毓秀的灵。”

“你是烨子的哥哥?”凌灵再一次震惊了一下。烨子喜欢阿筝这事儿她是很清楚的,那宋宸灏这是?

宋宸灏腿上的痛楚渐渐消失,脸上的表情也渐渐平息。虽然他很喜欢对着钟筝干,可对她的朋友,不知怎么的,态度还柔和了一点:“你好。”

“你好你好,”凌灵笑成一朵花,看着埋头吃饭的钟筝,心中有点点明悟。阿筝的表现有点特殊啊,所以,面前这个男人也有点特殊不是吗?既然烨子是绝对没有希望的,那这个宋宸灏?“初次见面,请多多关照。嘿嘿,容城这么大,我们还真是有缘分对不对?”

“孽缘!”钟筝在一旁气恼的嘀咕了一声。凌灵最近事儿多,所以她一直没把自己和宋宸灏之间发生的事情告诉她。陆谣惜字如金近乎哑巴,自然也不会说什么。得,今儿回去,少不得又得被007深挖一番。

“阿筝刀子嘴豆腐心人又害羞,宋先生别介意啊。”钟筝那两个字说的太大声,对面宋宸灏的脸瞬间就冷下来了,凌灵急忙解释不久:“宋先生和阿筝认识很久了吗?”

钟筝仰天,深深为凌灵的八卦精神折服,如果继续坐在这里,只怕她要把两个人属相星座都配个对。“好了,我吃饱了,我们走吧!”

“可是我还没吃,”凌灵无辜地眨了下眼睛,屁股生根在凳子上,自己不走,也不让钟筝出去。

“这是人家宋先生请客,你好意思?要吃换一家,我请你。”钟筝瞪着闺蜜。

“我很乐意请凌小姐吃个饭,”对面宋宸灏蓦然说道。

------题外话------

好几天不写,自己居然都有点忘记细节了

☆、069 太委屈

钟筝气恼不说话,而宋宸灏本就话少,两个人斜对面,沉默不语,但不影响桌上的其乐融融。

因为有个八卦的凌灵,还有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孟歌。两个人一唱一和,差不多把钟筝和宋宸灏各自的老底揭得差不多。

钟筝心眼大,又拿凌灵没办法,有时候觉得凌灵说多了也只能拿眼神抗议一下,后者呢,就当没看见。

而宋宸灏这里,如果是以前,孟歌哪怕多说自己一个字,也早就被他收拾了,但今天,他出奇意外地安静——谈话,总要两个人才谈得起来,他如果封住了孟歌的嘴,又如何知道钟筝的料?

话说,孟歌也不愧是人精,没敢越雷池太多,尽挑了一些好词好句来说,诸如长得帅气,做事有魄力有手段,身家高,受女人欢迎,不近女色,这些都是优点不是吗?

倒是那个女人,实在乏善可陈。

金龙九段?女人嘛,就该让男人保护,浑身刀枪不入,哪里还会有男人喜欢?

从小男人婆,没被喜欢追求过?哈哈,就说吧,就她这德性,男人避之不及,喜欢她就是眼瞎了自寻死路。

被逼相亲无数次?这女疯子,真是让人恼火啊……

下个月表妹婚礼前,必须要找到一个男朋友?

宋宸灏握着酒杯的手,微微用力。

“好了好了,吃你的吧,”钟筝实在受不了了,叉了好大一块牛肉,一口塞进凌灵的嘴巴里。八卦的力量,媒婆的天赋,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战胜了闺蜜之情,让人情何以堪啊。

“哎,灏,你外公不是也老催着你赶快找个女朋友吗?你看你们俩都有这个需要,不如凑活一下假装一下?”孟歌深深懂得了凌灵的话中之意。高山流水,伯牙子期,知音难觅啊,没想到居然就这么轻易找到一个。

那个叫凌灵的女人,看来跟自己的心思是一样一样的,都想把宋宸灏和小辣椒凑成一对。当然,她这样做的目的还不太清楚,也不知道是冲着宋宸灏的貌呢,还是钱呢,或者两者皆而有之。但这个他就不多管了,反正他看小辣椒顺眼就行了。

“滚!”

“滚!”

这次两个人异口同声,就是涉事男女主角。

宋宸灏和钟筝对望一样,然后彼此都很傲娇地撇过头去。

钟筝想的是,就这种臭屁傲娇毒舌无赖狂,哪怕外在条件多好多么符合老妈的心愿,她的好脾气也忍不下来也凑活不起来——除非宋大少就跟现在似的,斯斯文文安安静静,那坐在那里,简直就是一尊绝世美男子,就她这清心寡欲的,都忍不住多看几眼。

嘿,要不干脆揍一顿把他打傻了,然后扛回家当傻女婿?这样她一跃而成豪门媳妇,省得老妈催婚了——不期然的,钟筝想到看到过的某个画面,她应该,还会是个性福的豪门媳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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