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1 / 2)

将浴室里里外外全部洗了一遍,甚至还去护士值班室那里拿了酒精回来喷喷消毒,半个小时之后,宋大少终于勉强认可了洗澡环境。

再不认你试试看!钟筝第一次觉得龟毛的人真的好可怕!

“好了,你出去吧。”宋大少看着忙得脸蛋红扑扑还有点汗意的钟筝,决定大赦,自己完成洗澡这么伟大(简单)的事情。

什么?我热身都热好了,你居然不要我洗了?钟筝脑海里诡异地飘过这个想法,随即才反应过来这脑回路长得不太科学。

“你想帮我洗?”宋宸灏看着呆滞脸的钟筝,挑眉调戏——哎呀他家蠢妞儿怎么能在极度帅和极度傻之间切换地这么自如。

“啊哪有!你小心点!”钟筝急忙跳起来跑了出去——这家伙。

宋大少身价高长得帅,金贵着呢,当然不会把自己身体当玩笑开,大概冲了一下,到自己能够勉强接受的干净程度,就施施然慢悠悠出来——耍流氓。

钟筝捂脸,叹,已经不想再假装吃惊啊害羞啊之类的了,怪累人的,有个人不害臊的程度已经超出了人类想象,她最好还是见怪不怪平常心论之比较好——反正也挺养眼的么。

钟筝很认命地把他的内裤递过去,就见着某人大马金刀毫不避讳在她面前穿,还因为“虚弱”问题往她身边靠了靠,蹭了蹭。

钟筝望天,伺候他大爷重新躺回床上,得到某人首肯之后,才去把自己拾掇了一下。

宋宸灏眼巴巴等着美人出浴,结果只看到钟筝穿着原来的衣服然后拱到了沙发那边。

接到宋宸灏不高兴的目光,钟筝默,指了指自己:“我没带换洗的衣服,明天等泠澜他们来了我再回去换,你好不容易洗干净点,老实点睡觉哈。休息好才可以早点出院。”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宋宸灏本想说“我不嫌弃”你,话还没出口就看见钟筝打了一个哈欠——忽然想到,自己倒是又麻醉又睡觉的,这蠢妞儿可是一直忙到现在,体力和精神的双重压迫,刚才还被自己当小丫鬟使了。

宋宸灏忽然就觉得有点心疼,收了那点想亲昵的心,勾了勾手指头。

钟筝只能屁颠屁颠凑上来。

宋宸灏微微仰了一下头,帅气傲娇脸。

钟筝不明白,眨巴眼。

宋宸灏眯,又把脸凑过去一点。

钟筝茫然。

“蠢。”宋大少长臂一伸,摁着某人的头就下来,和自己来了一个热烈缠绵的晚安吻,直到呼吸有点粗重身体有点发热,才放开:“去睡吧。”

钟筝看着他满不在乎的脸,隐隐从他眼里看到一丝高兴和满足——于是她也高兴,并且满足。

“晚安。要起夜叫我。”

宋宸灏扭脸睡,你才起夜,这怎么感觉是七八十岁控制不住前列腺的老头才会有的毛病?

他年富力盛!收放自如!

一个是身体虚弱,一个是心情身体都经历大起大落劳累,两个人在病房里的晚上,宁静而安详。

第二天一大早,唯恐天下不乱的逗比二人组拎着外卖的早饭打着关心的幌子来行深挖八卦之事。

凌灵对宋宸灏的新造型非常感兴趣;而孟歌也想来看看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两个人有没有“擦出爱的火花”。

“灏,感觉怎么样?”孟歌笑眯眯,怎么看都觉得自己目前的颜值肯定超过好友一大截。他喜滋滋地回头,结果就看见自家小女人捂着脸满眼桃花就差流口水——哦哦哦宋宸灏露着腹肌以上上半身,好帅!

于是孟大少的笑容立马就僵硬了,咬着牙笑,把宋宸灏的被子拉上了一点:“小心着凉!”

钟筝叠好了沙发上的小毯子,睡眼惺忪伸了个懒腰,很有病人家属地风范,一边接过爱心早餐一边道谢,顺道问:“这么早啊?费心啦!”

“费心什么?是不是昨晚上开房了早起吃早饭顺便给带了一点?”宋宸灏一大早就泛酸——人家都光明正大开房!

“你真是,”钟筝啐他,在孟歌面前开玩笑就算啦,凌灵好歹是个姑娘家。

“你别好心当成驴肝肺啊!我怎么没费心!为了早点来看你,我们连早锻炼都省了!”孟不要脸理直气壮。

钟筝默,好吧,果然宋宸灏的无耻是有根源的,物以类聚么。

宋宸灏闭眼,简直听不下去!不要照顾他这个脑神经受损的病人么!不能听太劲爆的消息,否则头会痛!

“行了,我谢谢你大爷。”宋宸灏无语,起身靠躺在床上:“行了,我一切安好!你们看过了该干嘛干嘛去。”

病人被当成猴子围观,这种心情怎么能够有利于恢复身体。

“哎,有正经的跟你说呢。”孟歌严肃脸,拖过凳子坐在一旁,眼神微微示意,于是凌灵拉着钟筝就去了客厅那边热早饭。

“什么事?”还要背着他女人?不过貌似孟歌跟他小女人很有默契?宋宸灏莫名羡慕,果然么,身体的交流有益于促进精神层面的交流。

“昨儿晚上公安局连夜开审了,那两个家伙也交代了。”孟歌压低声音:“猜猜看,谁想置你于死地?”

“我哪知道。”宋宸灏没好气。要是知道了,他还有必要受这个伤么?呃,虽然受伤貌似不错,第一次受伤就和蠢妞儿突飞猛进,第二次受伤还看到了蠢妞儿那么帅气的表现。啧,现在想起来还心动。

“你老朋友。”孟歌提示。

“你丫小学生玩猜谜是吧,闲的蛋疼。”宋宸灏怒。

孟歌撇嘴:“做人不要这么无趣么。”

“你要有趣你来这里躺着?”

“别,我人缘好,受欢迎着呢,哪像你到哪儿都阎王脸,容易得罪人。”孟歌说着又抖了抖自己的肌肉:“而且,就我这体格,谁敢动我脑筋?”

宋宸灏只是平静脸看着他。

果真无趣。孟歌只能收起笑:“是王守成,老熟人吧。”

孟歌记得他是因为之前的拆迁事件,而宋宸灏记得他,则更早一点,因为顾凌澜的买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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