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节(1 / 2)

本来叶旭尧是要亲自送林珑过去的,天亮之时有紧急公务找上门来,这才没能送林珑到新居,只能让细心的匪鉴代为相送。

“不碍事的,都是在京城内。”

林珑笑了笑,叶旭尧给找的新府邸离襄阳侯府并不太远,原是一犯事官员的府邸,后来被他给买了去,用以安置林珑一家几口最是合适不过。

“那行,过两天我去看看,总要亲自瞧过才能安心。”叶钟氏拍拍林珑的手道。

叶彭氏也扯了扯脸皮,“林姑娘到时候可别落下我这婶母才好。”

林珑看了看这叶五夫人,心里对她没有多少好感,其实这府里其他几房的夫人与其姑娘,在这三天里面无一人给她下过帖子或者是请她过去坐坐,此刻这五夫人的话听来自然不太顺耳。

哪怕心中不喜,面上仍然要道:“五夫人到时候不嫌弃就好。”

“怎会?”叶彭氏笑道。

“好了,上马车吧,别误了新居入伙的吉时。”叶钟氏催促了一句,瞟了眼身边的妯娌,脸色都紧绷着。

林珑应了声,这才由香椽扶着上了马车。

林家几人也礼数周道地告辞。

马车驶出了襄阳侯府,在府外的巷子里奔弛,不过行了三刻钟的时间,拐了几个路口,这才到了林珑的新宅门口。

大门口早已有人侯着,一看到他们到来,当即打开府门,马车驶了进去。

林珑一直有掀车窗帘子打量着,大门高处悬着林府两个大字,看那朱红色的大门应是新漆的,可见叶旭尧当初寻这宅子是费了一番功夫的。

匪鉴刚停下马车,林珑由香椽扶着下马车,就看到匪石领着仆人上前,当即就给林珑行了礼,“林姑娘,您看看这府邸有什么缺的?尽管吩咐小的,小的立即去办妥。”

林珑惊讶地看了眼这两个小厮,“你们都过来了,那叶公子身边谁侍候?”

“还有其他匪字辈的小厮,爷只怕林姑娘这边没有安顿好,其他的都不重要。”匪石笑嘻嘻地道,从怀里掏出一叠下人的卖身契,“这是爷给林姑娘置办的奴仆,林姑娘收好。”

林珑接过,随手翻了翻,约莫有二十人许,不禁咋舌,加上自家这边的七人,近三十人,只怕光嚼用也要花不少,算了,他这一番心意,她也不好践踏,顺手就递给了绿姨娘,“二娘,你拿着吧。”

绿姨娘也没有客气,接过就放时袖口里。

林琦远眺了一会儿,好奇地问道:“这宅子有多大啊?我瞅着不小呢。”

“也不是很大,不过是五进五出的宅子,这边往里走就是主院……”匪石一边带着林家人进去里面一边介绍着。

林珑仔细看了看,这宅子如果住襄阳侯一家子人,那自然是不够住的,可住自家这几口人真的是绰绰有余,她还嫌大了点,光是府里开支,心底暗暗一算账,顿时有几分肉痛。

林珑逛了一圈,后面的宅子不打算住人,一家几口人还是住在一个院子里比较好,选了二进院,将主屋给了林栋去住,她与林琦住在东厢房,绿姨娘住在西厢房,再来的奴仆大多安置在一进院与二进院的倒座房里,这样一看倒也像模像样。

收拾一应家什也花了不少功夫,一家子坐下用午膳的时候,已过了午时。

林琦磨着林珑要逛街去,这次回来京城在叶家与权家两地停留过,早就腻味了,还是到街上逛逛好。

“姐,我们就去逛逛脂粉铺子嘛,看看人家卖什么货?”林琦找着理由。

林珑没好气地刮了刮她的俏鼻梁,“那走吧。”

林琦欢呼起来,这次出行只有姐妹俩以及香椽素纹两侍女侍侯外,还带上了匪鉴当护卫。

两人乘了马车到那繁华的街道上,就弃了马车徒步行走。

放眼看去,满街都是人头涌涌,林琦看得目瞪口呆,“京城果然还是京城啊,这人真多。”

“别一副土包子的样子,让人笑话。”林珑将她头上的纱帽拢好。

林琦热情地揽紧林珑的手臂,“姐,我觉得我们开脂粉铺子一定比在苏州赚钱,你看这么多人,我们苏州那是没得比。”

林珑但笑不语,拉着小妹开始逛起来,过了几天紧张的生活,这时候放松一下格外的兴奋。

两姐妹逛了一圈下来,匪鉴的手中提了不少东西。

在一间银铺前,林琦看上了一只做得栩栩如生的蝴蝶簪子。

“老板,拿这个给我看看。”

林琦话音刚落,另一道女声同时想起,她不禁抬眼看去,只见这名少女身穿紫色衣衫,并没有戴纱帽,被她大大咧咧拉着的男子一脸的不满,又不好推开她,脸色难看至极。

那个老板刚把蝴蝶簪子拿出来,林琦与那紫衣女子各执一端,谁也不相让。

林珑刚一回头,双眼就与那臭着一张俊脸的男子对上,双方一阵错愕。

那男子不顾紫衣女子与林琦的争执,走到林珑的面前,居高临下地打量她,语带不屑地道:“是你?你怎么回到京城了?”

☆、第九章 出手

因他的走近,林珑的面前笼罩下一片阴影,哪怕他比三年多前的记忆中要高大成熟了不少,这个人她自然一眼也能认出,不正是她之前那个姓沈的未婚夫嘛。嘴角一撇冷笑一声,不客气地回了一句,“这是皇城天子脚下,你呆得,我就回不得?”这人太把自己当根葱了。

沈之良的鼻孔不屑的一哼,这丫头是比三年前长得更好了,五官长开的样子颇为漂亮,初见时他也微微惊艳了一下,可这性子比起三年前有过之而无不及,实在讨厌之极,“林珑,别给我耍花样,你现在家道中落,自个儿知道自个儿的身世,要落魄也别到我面前来,怎么求我可怜你?”

林珑不怒反笑,这人眼睛长在头顶上吗?她这一身装扮虽然不是富贵之极,但也不是一般小门小户的女子穿用得上的,叶钟氏挑衣饰的目光那是不容人置疑的,“我看沈公子出门忘了吃药吧?现在像条狗般逮人就狂吠,实在让人不齿。再说我富贵也好落魄也罢,与卿何干?”不屑地斜睨他一眼,“好狗不拦路,你给我滚开。”

沈之良的脸色紧绷,林珑这副挑衅的样子让他相当不爽,三年前她在自己面前撕婚书的样子还厉厉在目,以至于一眼他就能认出她来,“别给脸不要脸,你现在求着我纳你为妾,我也还要考虑一二。想当初你我可是订过亲的,你若要落魄到别处去,别来碍我的眼。”

林珑还从没有见过有人如此蛮不讲理的,这姓沈的是不是有病?“真好笑,谁要当你的妾?你未免太看得起你自己了。”伸手一把想要推开他。

沈之良眼明手快地一把拽着她的手臂,恶声恶气地道:“林珑,我告诉你,你最好乖乖地滚出京城,这一辈子都不要回京城,听到没有?”

林珑也咬紧一口银牙,双眼冒火地看着他,“沈之良,我也告诉你,我还要在京城住得长长久久,这你管不着。”狠狠地一脚踩上他的脚背。

沈之良吃痛,一把甩开林珑,这个可恶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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