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設大型建築,那窯口是屬於小型設備唄,安置的時候也沒見系統反對。
一邊吐槽一邊動作不慢的和地契簽了契約。
簽的名字當然是她自己的本名,不可能還是那個音樂。
簽訂了之後,整座島嶼化作一副圖片出現在契約上,島嶼圖片上印著所屬人洛音幾個大字,看起來還真挺好看。
洛音笑的有點傻,畢竟努力了這麼久,這島嶼才真正屬於自己的了。
之後就見契約化作一陣流光鑽進了她的身體裡,她要使用,可以隨時調動出來。
已經習慣了系統的各種神奇操作的洛音,倒是沒怎麼害怕。
本來這隻大老虎就是她撿漏打死的,說實話給她什麼都是她賺了,尤其給的這個地契著實很不錯。
對了,還有一張捲軸。
[從屬契約:與另一人同時寫下彼此的名字後,契約生效,身為島主的你就相當於是老闆,另一人相當於給你打工。
對方簽訂契約後不得傷害老闆,不得竊取島嶼財物,不得損害老闆利益,不得殺害老闆。
但同時,老闆必須支付工資,不得隨意傷害,殺害員工。
備註:只能寫真名,具體條件簽名者自行決定,島主一人,員工可若干名。
若是員工對老闆起了殺心,會被系統嚴厲懲罰的!]
洛音仔細想了一下,這不就是荒島求生版的僱傭合同嘛?
只是是霸王條款的僱傭合同,而且只針對被僱傭的員工,對老闆的約束相對較輕,甚至說基本沒有。
員工的條條款款那麼多,限制還多,老闆的限制卻只有兩條,那就是不能傷害殺害員工。
這麼霸道的條件哪個傻逼會簽啊?除非是逼不得已的情況下。
打個比方,就像是今天的小日本,洛音想留下他給自己打工,又提防著他怕他隨時反水殺了自己,這才會逼小日本簽契約。
要不然哪個人會簽這種霸王條款啊?
要是遇到個好老闆還行,遇上個不講理的,給的工資少不說,還對你又打又罵的,語言侮辱啥的,拿你當奴隸……
洛音撇撇嘴,搖搖頭,隨手把契約丟到雜物倉庫里去了。
她雖然現在是島主了,但是這鳥不拉屎的鬼地方,她都在這呆了兩個多月才遇到兩人,還是來要殺她的。
她倒真不信能遇到樂意心甘情願簽訂契約的。
大老虎就給了這些,洛音翻找了一下沒有別的了,這次也沒有圖紙,作為六階怪給的東西有點少。
可她本來就是撿漏,怕是系統判定她有作弊的行為,才就給了這麼多。
可也很好了,尤其是這兩張捲軸,雖然洛音覺得有點不太靠譜。
拿了小日本給的空白卡牌,直接拿去放那一堆皮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