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毅很缺錢,相當缺錢。
在原文劇情中,替身情人母親患病,父親是賭徒,為了賭,不惜去借高利貸。光是償還本金,就要兩百多萬。
能進到凌氏集團實習,在別人眼裡就是一塊餡餅砸在了腦袋上。
駱毅思考後開口:「我需要做什麼……」
凌涵心想,最好把能做的都做了!他對管理公司可是一竅不通。
「我剛才想了下,其實這件事可能不太簡單。這樣吧,」凌涵頓了一下繼續道,「要是你能在一個月的時間內,把公司的利潤翻一倍,我就從中抽取百分之十給你。」
這百分之十不能小瞧,若是駱毅賺了一千萬,百分之十可就是一百萬。
這可比那份包養合同來的值錢,最關鍵的是,這是站著掙錢。
駱毅不敢置信,他從沒被人善待過,更沒被人信任過,所以當凌涵提出這件事時,他甚至覺得自己是在做夢。
「好。我會盡力的……」
哪怕是在做夢,他也不想夢醒。
凌涵終於聽見了肯定的答覆,立馬掏出手機:「你等我看一下,那就從下個月開始吧。」
「今天是……十月二十三。」
凌涵念完日期,這才想起一件事。
十月二十三,是簡冉的生日啊。
上個世界中,簡冉沒過生日,但因為看過原文,走了劇情,凌涵還記得當時簡冉的心愿,是希望欒瀟能給他唱首生日歌。
只可惜這個心愿沒能實現,一直到死都沒實現。
簡冉生日那天,他還在為了欒瀟的命令奔波,沒有蛋糕,也沒有蠟燭,更沒有欒瀟的生日祝福。
畢竟欒瀟從來沒有在意過任何一個替身,他們不過是白楚清的影子而已。
身旁的駱毅看出他的不對勁,問他:「怎麼了?」
凌涵啞然失聲,半晌才道:「你會唱歌嗎?」
「……我沒唱過,不知道會不會。」
凌涵坐在操場的草皮上,用手撐著身子,抬頭望天:「那你試試?」
駱毅咳嗽一下,清了清嗓子,不太自在的問了句:「你想……聽什麼?我試試。」
「那就最簡單的,你唱首生日歌總會吧。」
這要是不會,純屬是個傻子。
駱毅有些緊張:「那你別笑話我。」
凌涵:「你唱吧,肯定不會。」
駱毅深吸一口氣,凌涵認真去聽。
「祝你生日快樂。」
凌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