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找我做什麼?」林仙鶴問。
韓超麗:「我也很納悶,我問她,她沒回答,就是挺著急,我聽著,是想找你幫忙的意思。你知道的,他爺爺位高權重,我不好得罪她,就把你的手機號給她了,先跟你說一聲。哦,對了,前陣子她在路上救了一個昏迷不醒的司機,和你一樣,被報紙上報導了,不知道是不是跟這件事情有關。」
還有這樣的後續?林仙鶴不知道,她除了自己上報紙那會,很少看報。
很快,林仙鶴就知道方冰倩找自己的原因了,她想讓自己作為目擊證人,證明當時的破窗行為是有必要的。
為了說通林仙鶴幫助自己,方冰倩的語氣柔和了不少。在敘述中,林仙鶴得知方冰倩幫人卻被訛詐了,司機讓賠償窗玻璃的損失。金額雖然不多,但方冰倩自認是為了救人做好事,迫不得已才砸的窗戶,自然不肯賠償。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司機那裡,自然有另外一番解讀。
那名被送去醫院的司機,經過搶救之後,很快恢復了正常,這是位開黑車拉活的司機,平時就在火車站附近攬客。清醒之後,從家人那裡得知不光要支付120費用、拖車費用、醫療費用,自己的車窗玻璃被砸了,還要花錢去修車,一下子就覺天旋地轉,恨不能一直暈著算了。
此時,方冰倩救人的消息上了報紙,且有報紙來採訪黑車司機,話里話外都在引導司機去誇獎、感謝方冰倩,好似沒有她,自己就會死掉一樣。
司機越想就越不對勁兒,越想就越鑽牛角尖,琢磨來琢磨去,覺得他的窗玻璃本不該碎的,都是方冰倩為了逞能顯擺,才打碎的,她幫助自己的目的也不是為了救人,就是為了上報紙,要不然,這種幫助人的小事兒,哪天不出個十起八起,怎麼別人默默無聞,就她上了報紙?
司機跟家人一說,都覺得是這個道理,便覺得不能便宜了方冰倩,怎麼著也得讓她把砸玻璃的損失給賠償嘍。
兩人各執一詞,以至於鬧到了派出所。
林仙鶴答應了方冰倩的請求,決定去派出所,將自己那天看到的時候說清楚。
「就是方冰倩不砸窗戶,等交警來了也得破窗,不然沒有辦法把昏迷的人弄出來。且破窗之後,將昏迷的人抬出來,有利於他的呼吸暢通,120來了之後,立刻就可以給進行急求措施,司機恢復得這麼快,這麼好,不知道是不是與此有關。反正就我當天看到的情況,破窗是有必要的。」
林仙鶴聽著方冰倩和司機家屬爭論了好一會兒,才開口說話的。她覺得,不管方冰倩當時救人是出於什麼動機,這個行為本身都是好的,如果當時不是方冰倩衝到了前頭,自己在獨自面對那種情況的時候,她大概也會做出一樣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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