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庭蘭訝然失笑,「母親您這是怎麼了?我哪裡有隻想著李家?這不是再普通不過的道理嗎?難道福娘和琅哥不是許家子弟,而是葉氏子弟嗎?您生我養我,女兒自然愛您敬您,但李家和葉家有親無仇,我身上流著的可是葉氏和李氏的血啊。」
葉氏簡直要被李庭蘭的話給氣瘋了,「什麼有親無仇,當年的事你知道多少?你那個所謂的祖父是怎麼對我的你知道嗎?你現在居然說和他有親?」
葉氏和人說話從來都是輕聲細語的,現在陡然提高音量,聲音中便帶了一絲尖利,「你這是要氣死我嗎?」
兩世加起來李庭蘭都沒有見過葉氏如此失態,她後退一步,神情認真卻又不安,「母親,您只說我祖父刻薄無情,可當年的事到底是怎麼樣的,您卻從來沒有和我細說過,而且舅舅和舅母還和我說我如今年紀大了,應該回自己家裡去。難道幾位舅舅都不知道您在李家受了大委屈嗎?」
葉氏在自家後花園中偶遇迷路的許以尚,兩人一見鍾情,暗中魚雁往來幾次之後,便互許終身。
葉氏原本也是想為李澍守滿三年再嫁的,這樣的話,她的名聲和葉家的名聲都不會留下瑕疵,而且李庭蘭那個時候也能說能走了,就算是留在李家她也能放心。
但許以尚當時已經二十五歲了,別人在他的年齡已經兒女成行了,如何再讓他等自己兩年?
雖然許以尚立誓願意痴心等待,但葉氏卻不能也不敢那麼做,在苦求父母兄長無果之後,葉氏索性一不做二不休,自己去了李家求見李顯壬,聲言要再嫁。
李顯壬倒沒有說不許,只問了葉氏對女兒的安排,他的意思是,葉氏再嫁可以,但李庭蘭作為李澍唯一的骨血,是要留在李家的。
葉氏沒想到李顯壬會這麼痛快的答應她,可她並不想把才一歲不到的女兒留給李顯壬,她捨不得。復又跪下哭求,希望李顯壬不要狠心害她們母女分離。
兒媳想再嫁李顯壬沒理由硬攔,但葉氏要帶走孫女卻是萬萬不能夠的。李顯壬也不聽葉氏囉嗦,直接請了兩家長輩和兩邊當年的媒人到場,當著眾人的面大度地許了葉氏大歸。並且還把自己府里的產業一分為二,言明其中一半是要留給孫女李庭蘭的。
葉氏也沒想到李顯壬會把自己要求再嫁的事公布於眾,這下不止是她,連著葉家在洛陽成了笑談。又羞又恨的葉氏一不做二不休,愈發抓緊李庭蘭,死活不同意將李庭蘭留給李家,甚至將自己和李庭蘭一起關在屋子裡,不吃不喝要母女共赴黃泉。
第26章 葉氏的報復
李顯壬不是沒辦法從葉家奪回自己的孫女,但葉氏的父親葉紹和他是同年,又是多年好友,看著老友拖著病體給自己下跪請罪,李顯壬只得再次退讓,同意李庭蘭十歲之前,都跟著葉氏一起生活,但李庭蘭身邊要有李家的人服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