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護城被救護車送到醫院救治,方笙笙和梁英、李小軍等人,還有最先趕到的幾個群眾,一併被帶回了區公安局做筆錄。
在做筆錄時,方笙笙自我陳述:「知道鄰居姐姐受到了侵犯,我本打算儘快帶她離開現場,尋找警察幫助,在公園門口遇到一伙人,梁英認出其中一人……聽那人口出污言,我情緒激動之下,抽了他一記……被他撕了衣服,在受到侵犯的時候,我用地上撿到的玻璃碎片進行自衛……具體刺了他幾下,我已經不記得了,當時很害怕,只想保護自己,不讓他再傷害我們……」
民警做好筆錄要離開後,方笙笙對其中一個女民警說:「你們帶梁英去檢查了嗎?如果她真的……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事後避孕措施,希望你們及時幫她處理一下。」
女民警沒想到她一個小姑娘,竟然會想到這個,點頭道:「醫生會幫她處理好的。」
詢問李小軍等人時,民警覺得他們慌裡慌張的樣子,和單獨扣押問詢依舊沉靜冷靜的少女,形成鮮明對比。
「我們不知道他去QJ那女的,真的不知道,我們幾個今天約了在公園裡面烤叫化雞,再打打牌。城哥,就是江護城他約的我們,但很晚才到,到了以後又約我們去打撞球,我們剛出門,就碰那兩姑娘……聽他話里的意思,才知道他好像把那傻……就是那女的給那啥了……我們真的什麼也不知道,他們兩個打起來的時候,我們都沒出手!」
「你們看著他毆打、意圖侵犯未成年女性,見到刑事犯罪卻不作為,也是要擔負一定的法律責任!」
「那女的太厲害了,根本不用人幫,你不知道……」李小軍剛開口說話,被民警一個眼神,瞪得坐了回去,「她不是沒事嗎,還把城,江護城弄得半殘……」
江護城送醫院,因玻璃碎片不大,身上小窟窿多一點,流得血多一點,縫上幾十針包紮後就沒事了,就□□傷得有些重,不知道會不會影響以後生活。
他被押送回公安局後,做筆錄時,開始抵死不承認自己犯下QJ罪,受害者因智力問題,不能清晰表述,但是經過相關專家引導,她的證詞確係有效,能證明受過江護城侵犯。且受害者經驗傷後,CNM新鮮破裂,又有證人證明江護城親口承認過侵犯受害者的事實,證據鏈完整,他的QJ罪是肯定逃不掉的。
至於他的傷,系意圖侵害他人,對方屬正當防衛,當然,他的另一項罪責,毆打及意圖侵犯未成年人的罪責也加了一項。
方笙笙在區公安局臨時關押室待了三天,方志強急得嘴上冒火痂,如果不是李所一再保證方笙笙不會有事,他都快把區公安局大門給拆了。
李所把從同事那了解的情況和他說了,方笙笙本來沒什麼問題,做完筆錄就可以回家,但是她最後襲擊嫌疑人那一腳,導致嫌疑人可能致殘,有防衛過當的嫌疑。但她確係受害者,江某又是現案嫌疑人,公安那邊了解清楚事情經過後,肯定會把人放了。何況方笙笙再過一個月才滿16周歲,屬未成年人,非主觀惡性刑事犯罪,一般不會給予處罰。
雖然李所各種分析寬解,女兒沒出來的時候,夫妻倆仍然焦灼不安。袁曉琴更是哭個不停,後悔不已,如果女兒不是和她生氣,也不會提前離開,一個人去公園。
方笙笙回到南里巷的時候,也是流言傳得飛起之時。
第四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