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條從毛成外甥手裡拿到筆記本的時候,就被一伙人盯上了,他東躲西藏還是沒逃掉,被人帶到廢棄的工業樓,逼他交出筆記本,直到方笙笙趕到,把他們一鍋端了。
從瘦條交代的地方找到筆記本後,全隊翻開看了一下,隨即合上,開口道:「這個案子你們辦得不錯,接下來就移交給紀檢那邊吧。」
方笙笙他們當然也沒意見,反正人抓到了,重要的東西也找回來了,至於古董和其他失竊的物品,找到也是早晚的問題,這起失竊案他們算是基本告破,至於筆記本隱藏的另一重信息,那就是另一個案子,全隊既然說交給紀檢,那就不是他們能管的事了。
方笙笙請了兩天假回了老家,參加了表姐張春英的婚禮,張春英之前一直在廣市那邊打工,前兩年被家裡催著回來相親,和老家一個男青年相親幾面,大家覺得不錯就領了證,兩個人一塊去了廣市,在那邊擺起了早點攤,生意還不錯。
兩人一直沒有擺酒,這次是張春英懷上了,兩人才回老家把酒席辦
一下。
辦喜事的時候,大姑父跳出來鬧了一場,說是男方彩禮沒給,不讓辦酒。
方笙笙這才知道,表姐拖到現在才辦酒的原因。
張春英兩年前回來相親,大姑父給她介紹的都是有點錢,但不是年紀大、就是長得醜,還有殘疾的,張春英都沒看上,後來親戚介紹現在的丈夫和她認識,男方雖然兄弟多家裡條件差,但是長相是張春英看對眼的,人又挺勤快,見過幾面她就同意定下來。
大姑父提出要十萬元彩禮的時候,把男方嚇退了,他們家能拿出一萬就是極限了。因為拿不出彩禮,大姑父就拖著不同意他們的婚事,逼著張春英和他介紹的人見面,張春英在廣市打工這些年,大姑父也一直跟著在那邊,但是他好吃懶做,一直是靠著女兒的工資養著,張春英也沒存下什麼錢。這次結婚,她見她爸又想從她身上榨一層油下來,氣憤之下,直接偷了家裡的戶口本,和對方去領了結婚證。
領證後兩個人給家裡留了信,直接去廣市了,張春英怕她爸找上來,她和丈夫開了早餐店,也不敢把地址和家裡說。
因為本地風俗,如果沒有辦酒,就不算結婚,她這次懷孕了,為了肚子裡孩子出生後不會遭人議論,就回來把婚禮辦了,誰知這時候了,她爸還攔著和對方要彩禮,不讓她把婚禮順利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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