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是余柏言的狗。
余柏言連我的手都不肯牽,直到他的錄取通知書送達,直到他離開我的日子最終敲定,直到最後,他馬上要踏上前往北京的列車。
那個夏天在余柏言離開那一刻戛然而止,我從三十幾度的高溫直接墜入零下的冷空氣中。
他一個人去北京,帶著一個黑色的行李箱,背著一個黑色的雙肩書包。
那天他走之前用他新買的手機往我家裡打過電話,他問我:“過來送別嗎?”
送別啊?我最討厭送別了。
我嚴詞拒絕:“咱們倆又沒什麼交情,我送你幹嘛。”
余柏言在電話那邊笑,罵我沒良心。
可他不知道的是,我買了和他同一趟火車的票,只不過從這座城市坐普快列車到北京要十幾個小時,票價二百多元。
那時候的我沒那麼多零花錢,只能花了五十多買票,陪他四分之一程。
余柏言上車後,我也從同一車廂上去。
大學生即將開學的日子,火車上都是十八九歲的年輕人。
我混在他們其中,倒也不惹眼,那些熱鬧的人成了我最好的掩護,和我相隔三四個人的余柏言並沒有發現我的存在。
我買的票和他並不是同一節車廂,我又不好意思找人換座,於是坐票變成了站票,我鬼鬼祟祟地站在兩節列車相連的地方,不錯眼珠地盯著遠處那個人看。
余柏言背對我坐著,在靠近過道的位置,我勉強看得到他的半個背影。
說實話,當我做出這樣的舉動,大腦和身體都是不受控的。我似乎並沒有過多的去思考自己為什麼要這麼做,只是當我得知余柏言離開這座城市的日子,得知是哪趟列車會帶走他時,第一時間跑去火車站,霸占了窗口半天,反覆確認往返時間,然後買了票。
等我回過神,意識到自己在做什麼的時候,人已經在火車上了。
那是我人生第一次坐火車。
一個人,偷偷地望著另一個人。
一個人,偷偷地送另一個人走。
這種感覺並不會讓我覺得苦澀,相反的,我很開心,我把自己的真心藏得嚴嚴實實,不被發現就不會被拋棄。
我自己偷偷感受,偷偷快活著。
火車盪啊盪,晃得我經常站不穩要扶一下旁邊洗手間門的把手。
偶爾有人進出洗手間,看著我一直杵在那裡倒也見怪不怪,這樣擠滿了人的列車上,站票不是什麼稀罕事。
後來有一年的春節,我和余柏言一起從北京回老家,兩個人只買到一張坐票,十幾個小時輪流坐,其實大部分時間都是他站在過道靠著椅背昏昏欲睡。
只是當初偷偷地送他去北京上學的我還不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他也從來不知道在我十七歲那年的夏天,為了多看他幾眼,翹了一整天的課,陪他行了上百公里路。
這是我人生中很重要的一段回憶,隱秘的歡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