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家的三兄弟,嚴格的說起來,也不算觸犯本朝律法,只是其行為著實令人齒冷,想來想去,便以他們打算把年僅三歲的親侄女賣進青樓這一條,判了他們一個「逼良為娼」,每人杖十,罰銀一兩。
三媳婦娘家姓李,只是已經沒什麼人了,這才無依無靠,被夫家欺凌至此,便是長青主持公道,她一個弱女子,還帶著兩個年幼的孩子,也難以種田謀生。在問過她本人的意見之後,長青便判鄧氏兄弟三人以市價購買三房的田地宅子,令李氏帶著銀錢和子女離開鄧家。
本來這些事情一一落實還需要幾日的時間,可是鄧氏三兄弟的家眷們一看家主被抓進了府城衙門,立時湊了銀錢過來打點,倒將將夠了給李氏的銀子。李氏家中已經被搜刮一空,也沒有什麼要帶的東西,便拿了銀子,給長青磕了頭,準備留在府城裡尋個營生。
全程圍觀的田主簿這才出言提點了一句:「那個……李氏,你若要租房子安頓,甚至落戶這些,不妨去找東街的胡牙婆,咱們衙門裡的事情都是找她的,她為人公道,不會欺負你們孤兒寡母。」
李氏自然千恩萬謝的應了,又給長青磕了三個頭,才帶著兩個孩子離開。
長青倒不在意這個,他在意的是田主簿。看得出來,田主簿對李氏母子幾個也有幾分惻隱之心,並不是麻木不仁之人,這當然是好事,不過僅憑這一丁點兒善意就下判斷還是太草率了些。
在這裡,單就品級來說,除了知府杜傳君,就屬長青官職高,行事大可以隨意些,但是一路走來,凋敝的村落,自私貪婪的百姓,猖獗的盜匪,摸不出深淺的小吏,都讓他覺得有幾分棘手,對接下來的任期也不那麼樂觀了。
但是相比前世的這個時候,他已經站得高上許多了。同樣是二十二歲的秋天,如今他是正五品的一府同知,有珍愛的妻子和可愛的女兒,有不薄的身家,而前世他才剛中了同進士,回鄉祭祖差點被親娘強迫著娶了趙英子為妻,最後是懷揣著對家人的失望和對仕途的茫然踏上了遠去西北當縣令的道路。
等他這裡交接完畢,由下人帶路回到自己府中的時候,同知府已經基本收拾出來了。
「有這麼多下人呢,先收拾個休息落腳的地方還是快的,更何況這個府邸一直有人灑掃,並不難收拾,不過你看也亂呢,還有些常用的東西沒有拿出來。」欣姐兒坐了多半日的馬車,有點兒累了,許杏就哄著她在榻上睡覺,剛給她蓋好被子,聽見長青說家裡收拾得快,就笑著說。
長青自然不挑剔這些,在榻邊坐了,看著女兒的睡顏,沒有提起衙門裡的事情,而是問起了家常:「鏢局的人回去了?」
許杏點頭:「是,我給他們另外又包了些銀子,算是辛苦錢,他們說晚上在城裡住一宿,明日就回南龍府了。這府里我方才粗粗看過,一應家具家什都是齊全的,咱們拿出自己的鋪蓋衣裳就得,這幾日我就看著她們慢慢收拾。你衙門裡交接好了?見到知府大人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