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號她意識到自己快要被抓了,背著鄒明雩和池京墨去超市買日用品,把東西拖到池京墨家,中途接到了鄒明雩的語音通話,池京墨出來搗亂,被鄒明雩發現,鄒明雩鬧著正式分手,沒再回復她的微信消息。
19號秘組的人上門,她在蘭溪小區被抓。
這麼看,滿打滿算他倆戀愛到分手就談了五天功夫。其中純戀愛3天時間,從勾引到做,之後就是一直在分手邊緣。
他倆都是比較開放的那種人,不然就這五天,別人估計手都沒牽,他倆分分合合都好幾回了。
因為戀愛的時間短,熱烈是真熱烈,一見面就是激情四射。
也不能說不愛,慢熱隨著時間增長會慢慢消磨掉熱情,這種近乎一見鍾情的激烈倒是仿佛山山水水都走過來了一樣,根本沒到膩的程度,所以在她想像中,她出事後,鄒明雩會因為沒玩膩會很不舍,會很拼命幫她。
事實,得了。
事實就是別人說的另一個版本,因為認識的時間太短暫,感情還不牢靠,他很容易就會遺忘掉這幾天的濃情熾意。
五天啊,這愛情來得太快,估計涼得也快。
畢竟她進看守所的時間都比他倆熱戀的時間多一倍不止。
這十三天半,他估計把自己忘得差不多了,當然因為親熱過還是有點印象的。但也就一點點,這不,人家專門撥了兩天時間來處理她的這樁案件,對她已經很重視了。因為她的態度敷衍,甚至多浪費了一天來處理她的案件。
當然了,現在他也兌現了當時說要回雲溪的承諾,這會功成身退,他可不就回去了。
她,一個進過看守所的前女友之後會怎樣,與天之驕子的他又會有什麼搭嘎。
他說她的案子要等雲山會館案件結案才會一起宣判她的罪行。
得,只能等了。
她真是眼瞎得厲害啊,不過有些事也不能全怪她,她一個命不好的上天的棄子,眼光怎麼可能多好。
遇上鄒明雩這樣的本來也是燒高香了,可惜鄒明雩這條貴人線,命不好的她搭不上。換其他人認識鄒明雩,或許就不是這個結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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