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綿綿之前只顧著找媽媽,忘記綿綿還有泡泡了。」
沈美雲鬆口氣,問,「東西還在嗎?」
「都在呢。」
「那麼,綿綿從現在開始,和媽媽約法三章。」
「第一,不允許在任何人面前提起泡泡。」
「第二,不允許在媽媽以外的人面前,從泡泡裡面拿出任何東西。」
「第三……嗯,第三媽媽還沒想到,等以後想到了,在和你說。」
綿綿,「好的媽媽。」
*
在回去的路上,沈美雲便和女兒詳細交代了下,目前的生活環境,已經家裡有哪些人。
綿綿聽了很是驚奇,「也就是說,我有姥姥姥爺了?」
她以前就很羨慕,別的小朋友有姥姥姥爺,可是她卻沒有。
沈美雲點頭,「你一會就可以看到他們了,綿綿,你只需要知道,姥姥姥爺會對你很好就可以了。」
「那……泡泡可以說嗎?」
「當然不行。」
「你忘了?泡泡是你和媽媽的秘密,誰都不可以知道。」
哪怕是她的親生父母都不行。
如果到了萬不得已的情況,她會選擇把泡泡這個東西,安置在自己的身上。
這樣會最大程度的降低,她女兒的風險。
從火車站出來後,沈美雲便抱著綿綿去搭公汽,回到玉橋胡同。
一路上,她都沒捨得把綿綿放下來過,失而復得的女兒,讓她恨不得把對方黏在自己身上才好。
只是。
剛一進玉橋胡同,就有不少住在周圍的鄰居,看到了沈美雲。
當看到沈美雲懷裡的小姑娘時,他們愣了下。
「美雲,你把綿綿那孩子又接回來了?」
「那你以後還送走不?」
這沈家要出事了,她把這孩子接回來有啥用?
聽到要送走自己,綿綿下意識地摟緊了沈美雲的脖子。
沈美雲拍了拍她以示安撫,隨即抿著唇搖頭道,「我的女兒就跟著我,哪裡都不去。」
這——
大家面面相覷,「那你——」
以後怎麼養活這孩子?
沈美雲似乎知道他們要說什麼,她不想在孩子面前提起這個話題。
於是抱緊了女兒便應付道,「嬸兒,我先回屋了。」
反正,女兒她是不可能放棄的。
告別了熱心的鄰居們,沈美雲便進了大雜院兒。
他們家的屋子,是大雜院前面的院子,左邊第二間正兒八經的坐北朝南的兩大間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