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著急,慢慢說。」
「在第一次見你的時候,我承認我被你的聲音吸引住了,才會對你產生想法,基於你的優秀程度和人品,想為自己爭取機會,和你結婚。」
「但後來隨著日漸相處,我發現我當初其實是一見鍾情,當然,你也可以理解為見色起意。」
說到這裡,聞溪忽然低低笑了兩聲。
滿城的霓虹將如被墨水浸染過的天幕,染成綺麗奇幻的場景。
他和面前的男人平視,一字一頓、認認真真地開口:「我的意思就是說……」
「我喜歡你,霍清越。」
「不是因為你的丈夫我才喜歡,是喜歡你這個人,一個完完整整的霍清越。」
這晚,月明星疏,連敲打在車窗玻璃上的風,經過時都靜悄悄的,顯得那樣溫柔。
聞溪,一個平日裡害羞內斂,連說話都不太敢看他眼睛的男生,此刻卻堅毅勇敢地看著他,眼神沒有絲毫的閃躲。
霍清越發現自己好像一台運轉的機器突然卡了bug,辨明不出聞溪那兩句話什麼意思。
他不是沒有被人告白過。
曾經情書收了無數封,「我喜歡你」也聽過無數遍,從來沒有什麼特殊的感覺,不會覺得這四個字能讓人泛起多大的漣漪。
然而就在此刻,這句話來自於他的丈夫,一個當初選擇和他結婚始於衝動,沒期望過愛情的男人。
是的,眼下的他把他當成了一個成熟的男人,而不再是單純的小男生。
明明他身形單薄地站在那裡,霍清越卻感覺他分外有力量,強大到可以撐住他所有的疲憊。
原來,聞溪不止是他的「愛人」。
第41章
為什麼要給愛人這個詞打引號呢?
因為它在霍清越的心裡有了不同的解釋。
之前只覺得它是一個簡單的名詞, 是對伴侶的代稱,而今卻發現它可以作為一個動詞。它沒有「情人」那樣虛無縹緲的懸空感,卻比「戀人」又更加溫暖和堅固。
像是再冰冷難挨的日子, 也有一個人能做最後的盾牌, 讓自己躲在盾牌之下取暖。
風越來越大, 他上前一步將聞溪摟進懷中,揉了揉他的頭髮, 「這句話應該我先說。」
「我怕我等到頭髮都白了也等不來。」
霍清越欲言又止。
他想說這種話不能輕易說出口, 要在特定的情境下,賦予它更加難忘的回憶。
但似乎, 他的想法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