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非說咖啡店長是誰呢,那就把水月神音算上好嘍。
我們是第一次見面,卻又對彼此一見鍾情。他用一杯溫暖的焦糖瑪奇朵,交換了我的手機號碼。
在人煙稀少的街道上,我穿著淺粉色的洛麗塔長裙,奔跑在街巷之中,在紅綠燈下與他再度重逢。
沒有校園霸凌,也沒有那些欺負過我的人。他不是醫學生,不是學校的風紀委員,僅僅只是水月神音。
而小騙子立夏不是小騙子,他不會畫畫,也不會跳芭蕾。他沒有粉絲,沒有優勝者的頭銜。
他很喜歡我,也會很愛很愛我。在空無一人的街巷裡,我們相互親吻。
不會有人認識我,也沒有人認識他。我與他相遇即相愛。
如果再貪心一點兒的話,我還想有個很愛我的媽媽,以很愛媽媽的爸爸。
他們要是不會吵架就更好了。
但那樣的話,就太貪心了吧?
其實我也覺得^ ^
「17」
做出這個決定,還擅自寫下十八封信寄給你,好像是有點過分。
可如果,我是說如果,真的有平行世界,或者來生的話,我一定會早早就去和你相識的。
要記住我說的話喔,小舟是我最想維持住關係的人,這一點也許水月神音都做不到吧。
朋友啊,像星星也像鑽石,從小到大我都總是一個人,沒有朋友也孤獨地像條狗一樣。
我知道你一定不能理解我為什麼這麼喜歡你,畢竟我與你相識太短。
在你出現之前,我是沒有朋友的,有的僅僅只是「幻想夥伴」。
但幻想夥伴,和真正的夥伴,肯定還是不一樣的吧?
我的幻想夥伴沒有名字,但我知道他的存在。他的出現,永遠只會使我更孤獨。可是除了他,我什麼也沒有。
可小舟很溫暖。
像暖烘烘的小太陽,被曬過的棉花被,或者冬天熱乎乎的烤番薯——總而言之,小舟是很溫暖的存在,比我遇到的任何人都要溫柔。
我的幻想夥伴一直都沒有名字,如果它真的有名字,也一定會是你的名字。
咦,這麼想的話,突然就覺得那傢伙順眼了不少。
不許說我傲嬌!
雙標也不行!
要叫我——全東京最最可愛的立夏大人!
(不是啦……我開玩笑的^ ^)
「18」
所以啊,那就祝我們在夢中相見吧。相見在無人的東京。
在日落時分的街道上,我會走進一家熱氣氤氳的拉麵店。也許在那裡,你就可以遇到我。
我們會像經久未見的朋友一樣,勾肩搭背,調侃對方嗎?
會像從小一起長大的幼馴染那樣,互相給對方打電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