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柳婉婉做妓子時,藝名中的「宛」,是「濁流宛轉」的「宛」。從良之後,晟王替她改回了原先「婉婉有儀」的「婉」。青樓老鴇給她改名的時候說,比起男人穿了褲子不認人的薄情,女人更容易感情用事。而為情所困,正是風月場女子的大忌。所以就把「婉」字中的「女」剔除掉了,意為無心。晟王正式拿著十萬兩白銀去晉王府替她還錢贖身時說,希望她做回自己,從此不必無情無愛。卻不想,這一句話,讓傾慕晟王久矣的柳婉婉更堅定了入駐王府擠走葉知秋的想法,促成了葉知秋紅顏薄命的悲劇...
翁韞搖搖頭,「我倒不覺得六哥為了一個妓子能弱水千三千隻取一瓢,六哥是個多情的人呢。」
「怎麼說?」
「早在六哥還沒有開府前,住在宮中時,我就在他的寢殿裡發現了一張裱好收藏的訴狀書。其中小楷娟秀工整,一瞧就是女子的手筆。前兩個月我跟之渙去他府上做客,發現那張訴狀書仍在書房裡裱著。因訴狀書上的案子與葉知秋有關,所以我曾認為這是葉知秋寫的,以為六哥是被她的才情智勇所折服,我也一度對她刮目相看。後來才知葉知秋根本就不怎麼識字。其實不通文墨也沒什麼,關鍵是她當初默認了這是她的手筆,所以我才那麼討厭她,覺得她行徑虛榮。你看,既然六哥早知道這不是葉知秋書寫的了,還將其收藏在書房,說明什麼?」
晟王明知這訴狀書出自我手,為何還放在書房裡不捨得扔?等等...以前木之渙住在蘇州時,我與他互通家書無數...那他有沒有認出這是我的字跡?罷了,認出了又能如何?
我雲淡風輕地笑著,「就算不是葉知秋親筆寫的,可這畢竟也是晟王與她的結緣定情之物。如今她人不在了,晟王留著也是為了方便睹物思人吧。」
「興許不完全是吧,逢春姐姐。我覺得葉知秋嬿婉之容色固然打動了六哥,但能讓向來眼高於頂的他從此傾心,可不能只靠一副虛有其表的皮囊,這背後執筆撰文之人功不可沒啊。我想六哥至少也是欣賞她的,畢竟他酒醉時曾坦言過悔意,說自己眼拙無珠錯過了人家。」
他是後悔低估了我的野心和本事,沒有為他所用吧?前兩年的合宮宴上,木槿去尋我丟失的瓔珞,無意間聽到了晟王與隨從的對話,說什麼曾經對我了解得粗淺,以為我沒有過人之處且家世普通,所以不以為意云云......
正當此時,已在我跟前當差半個月的劉巍進來,說詩隹才人因衝撞了趙淑妃,此刻正被罰跪在了錦繡宮裡抄宮規宮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