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因為標的物估價比較高,沒有再走簡易法庭,而是正式開庭,提起告訴。
夫妻兩個這段時間精神精力全放在了公司和找人上,壓根都沒想過這個官司能出什麼問題——照他們的想法,房子願不願意給是一回事,但他們都在這邊住了這麼多年,收了這麼多年的房租,怎麼可能突然有一天,房子就不是自己的了?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
為了省錢,他們請的還是最便宜的小律師,本身也準備不足,沒想到剛一上庭,就直接被打懵了。
看著對面出示的一系列證據,原本真信了這對夫妻鬼話,以為案子很簡單的小律師,臉色變得越來越難看。
他側過頭,低聲問坐在自己旁邊的委託人:「你不是說這房子屬於你的嘛,對面拿出來那個房產證是怎麼回事?」
「那肯定是個假證!我的房子我自己還不知道?這些證件不也好端端在這裡嗎!」薛長東連忙把自己的證件全都翻了出來,斬釘截鐵的說。
兩邊都聲稱自己對房屋擁有所有權,還都有房產證,接下來要做的,就是請相關機構來辨別真偽了。
這事情也簡單,甚至用不了半個小時,結果很快就出來了:原告方提供的房產證是真的,至於被告方拿出來的那個東西,或許可以好好探討一下偽造證件的問題。
薛長東整個人都徹底懵了。
他絞盡腦汁也想不通,自己手上這個房產證,怎麼可能是假的!
這套房子,明明是他真金白銀花了一萬多塊錢買回來的,怎麼一下子,就成了前妻的產業?!
他努力想了半天,終於想起來,當年他手頭上錢不夠,羋亞秋說可以幫著墊一部分,後來一來二去的,他想著反正女人身上也沒必要留那麼多錢,最後全讓羋亞秋出了。
後來要去辦房產證的時候,他覺得這房子沒什麼投資價值,不太想管,也全都是羋亞秋跑下來的。
難不成她就是那時候,故意做了手腳?
薛長東大手在桌子上一拍,連呼冤枉,說肯定是他前妻搞的鬼,再說了,房子是他和前妻結婚以後買的,不管怎麼說,也要算夫妻共同財產,怎麼可能全成了她一個人的?
法官眯著眼睛,仔細的看了一陣卷宗,質疑道:「你之前不是已經否認你和羋亞秋的夫妻關係了嗎?說只是認識的朋友,交往過一段時間而已。」
之前為了保住那半棟房子,薛長東不但否認了自己和薛蜜的血緣關係,連帶著也否認了和羋亞秋的夫妻關係。
畢竟當年沒扯結婚證也沒扯離婚證,說只是交往過一段時間,也沒什麼錯。
當時薛長東對自己這個決定還得意不已:畢竟房產證上只寫了他的名字,又沒有羋亞秋的,就算他姐胳膊肘往外,幫著薛蜜證明當年確實有那麼一個協議,但是夫妻關係都不成立,協議自然也就是一紙空文,什麼用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