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想到嶺南的衙役竟然這樣的大公無私,朱滿金心中對他的祖宗更是無比信服。
事實上卻是縣衙的待遇已經好到他們知道哪怕工錢沒有多也可以活得很好了,走出去誰都歡迎,到哪裡都受人尊敬。這種感覺可是錢買不來的,他們沒有必要為了這點錢,葬送自己的未來。
當然要是再多一點他們也會心動,只是依然不敢伸手。因為縣衙里可是規定了,但凡有貪污受賄的,只要查出來那就是上下左右三代都不允許進入縣衙工作的。有工作的還會被牽連不能升職。
第124章
連坐雖然可恥,但是格外有用。王懷玉並不覺得她的這個措施有什麼問題,畢竟針對現在大齊官員的俸祿來看,她給嶺南官員開出的待遇好了不知道多少,甚至還給他們開通了上升的通道,各種獎懲都是一套成熟的規章制度,盡力做到了不讓權力握在個別人的手裡。
這個模式相對於現在大齊無疑是先進的,尤其是在嶺南這個地方。哪些十八九歲的青年,在這個時代能成家的人,已經成了王懷玉、成了這套模式的忠實擁護者。
羅又發就是其中一個。他今年十九歲,家住在桃江縣的牛壩村,家裡十一個兄弟姐妹,但是能活到十五歲的就只有三個。
所以他在家裡頭也排第二個。因為家裡窮,大哥取完嫂子後羅又發不得不跟著同村的叔伯出來找活干。
十五歲的小子正是吃得多的時候,那時候他們在桃江縣找活跟搶錢沒有什麼區別,不是有點本事的連苦力活都找不到。就在只有飢一頓飽一頓的情況下,羅又發的叔伯們聽到工友說平河縣、蒼梧縣那邊在找人,而且工錢給得特別高。
當時他們已經三天沒有找到活幹了,眼看著賺來的錢都要吃完了,同村的人一合計,咬牙翻過了山路去蒼梧縣找活。這一路上花了十來天,那是把身上吃的、錢啊都用完了,最後才好不容易找到蒼梧縣。
一進到蒼梧縣,羅又發就知道自己來對了,同村的人也都是慶幸,不停的說這一趟來的值。在桃江縣搬一天的貨物最多才得二十文錢,這裡去碼頭搬運一天最少能有五十文錢!要是還會點手藝能砌牆、攪水泥那種,一天賺個一百文錢不是問題。
看著一天頂三天的工錢,羅又發和同村人都樂開了花。把身上最後一個銅板拿出來好好吃了一頓,第二天一大早就到了招工集市那邊找工作。
和在桃江縣的時候不一樣,以前都是他們一堆找活乾的人擠在碼頭、路邊、街上、城門口,等待需要人的老闆過來挑選他們。有時候為了讓老闆選中自己,還不得不降低價格,一天下來也就賺夠吃飯的錢。現在則是老闆站在一邊,拿著牌子寫自己需要多少人、有什麼活要干、一天多少個小時、給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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