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向來紀律嚴明,沒有紀律的就不能叫軍人。
如果需要無紀律的人,那所有行動也不需要攝像頭全程錄製,直接殺殺殺就行了。
懷玥抽回手轉過身,平靜無比對上鄭娥毫無表情的面孔,只見她站起來,手負在身後,神態凝重。
鄭娥說:「你很聰明,你動手的那一刻肯定清楚他們不會張揚,所以才會這麼狠。我現在只想問你一句,為什麼?是因為他虐待動物,還是因為他把史雁柔的頭做成了燈?」
老生常談的話題了,懷玥有點煩。
在她又問一句為什麼的時候,她終於出聲:「因為不爽。」
如果法律責罰不了的行為沒有人去阻止和威懾,如果所有人覺得虐待動物無關緊要,那麼長久下去法律就會變成真正意義上的空談,她不期待全員知法守法的烏托邦,只想要當無底線挑戰公共安全的始作俑者都能得到應有的懲罰。
假使她親眼所見普通人幹這事,也許只是打斷他一根骨頭了事,但祁天陽千不該萬不該去把史雁柔的頭挖出來,然後做成藏品整日欣賞。
他的手齷齪骯髒,沾滿血污,沒資格去碰小史同志的遺體。
惡魔永遠別妄想沾染天使的純潔,她不僅要砍他一隻手,還要把他爹媽都砍廢,讓他們全爛在牢里。
「我的確不是一個好軍人,方天河總是說我太過意氣用事,回回執行任務都要違反紀律,但只有這樣做我才爽。」懷玥眼神堅定,毫不畏懼直勾勾盯著鄭娥,「我不怕上軍事法庭,只要我爽了,坐幾年牢都無所謂。」
軍警的確都有著嚴厲分明的紀律,必須一心都是正面的思想,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執行每次任務時絕不能輕易出手……種種讓凝聚力更強的要求是最基本,可遇到令人作嘔的罪犯呢?
他們背負著責任與義務,面對窮凶極惡有悖人倫的行為時,心中正義感狠狠作祟,每個人都有過把人當場掐死送去地獄的這種想法,憋得住叫克製冷靜,憋不住就出拳頭關禁閉,多簡單的事。
她懷玥不喜歡被道德綁架,更不喜歡因為職責而進行無謂的自我譴責。
原則就是不爽就干,她奮不顧身做了後者,做了出頭鳥,前者難道心裡不爽嗎?
說完,她也不給鄭娥說話機會,緊接嘲諷道:「我就不信打人的時候,爽得只有我。你也不是一個合格的廳長,我晚去一小時韓志勇可能就死了,你考慮全局,我考慮自我,我倆誰也別說誰。還是那句話,那群王八蛋早死晚死都是死。」
這話一出,鄭娥臉色青一陣白一陣,變化無常跟陰雨連綿的天那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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