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8雙襪子,不到20分鐘就賣完了。
等衣服全部賣完,也才用了不到50分鐘。
要不是宋喬留了幾套襯衣送人,估計也變成錢了。
幾人賣完火速離開這裡。
財不外露的道理,他們還是懂的。
一進屋,宋喬就把麻袋裡的錢倒出來,開始算帳。
衣服除了她留下的4件,其餘的全部賣出去了,而且沒有講過價。
應該有1008元,襪子一共128雙,賣的2元一雙,襪子應該賣了256元。
三人數了兩遍,加起來只有1256元,少了8元,也不知道是少收了一件衣服的錢還是少收了襪子的錢。
不過問題不大。
扣除襪子的成本30元,又加上上午賺的282元,一共就賺了1508元。
三人可以分500塊呢,宋喬把8元的零頭以及自己拿衣服的成本從中扣出來當下一次生意的運轉費。
秦凡拿著500塊,哪裡有意見啊,連給的200塊都翻倍賺回來了,他根本沒出多大力呀!
他連連說道:“襪子算是我送你的,賺的錢不用拿來分。”
“你不要推辭,再說你送我襪子算什麼回事?”宋喬拿著錢,覺得後期她會經常這樣來回跑,這時候交通和住宿都不方便,不如在這裡租一個房,不用太大,就是有個放東西和晚上睡覺的地。
她把想法跟秦凡說了,“你幫我問問,有合適的就幫我租下來。”
秦凡也知道她一個女孩子跟他們出入有些不方便,便應承下來,這家屬樓就有幾乎可以租呢。
辛苦一天了,宋喬看了眼表,快六點半了。
“你什麼時候回去?”
“你還有事?”
宋喬搖頭:“沒事了,我明天就回去,你呢?”
她打算今晚再去小叔家叨擾一晚,明天她直接從小叔家回去,不跟沈越一起走,免得村里人瞧見閒言碎語的,影響沈越的名聲。
沈越似是知道她的打算:“我還有點事,後天就回。”
宋喬才提出離開,就被沈越叫住:“你今天的學習任務沒有完成。”
宋喬:“……”
大佬關心她的學習,她應該高興才是。
宋喬還能說什麼,也不知道從哪裡掏出初中第一冊 的英語課本,翻到單詞表,再有一單元,她這一本的單詞就背完了。
“今天時間有點晚了,我只學一個小時的英語吧,一會其他的科目,我回小叔家再看,遇到不明白的我明天再問你。”
沈越點點頭:“可以,不過你得加緊了,不到一個月就要開學,你的科目還沒有複習到一半,要是你後面還想做生意,你的入學考試就不能太低。”
這點宋喬很清楚,到時候去學校報名,要是入學的成績太低了,她再不住校,而是東跑西跑地做生意,學校領導肯定得有意見。
講條件的基礎是你得讓人知道你有這個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