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明天?」
「我不知道。」
「……你肯定是要走的。」
「嗯。」
他連騙都不騙我。我閉著眼睛,手臂環著他的腰。「那我也走。」我說。
這一天下午我和我哥打了一通電話,我知道了原來我爸之所以那樣對我,不是恨我給他惹麻煩,不是恨我惹上一個不該惹的明星,其中的原因更庸俗一些,是他不允許我當個同性戀。我和我哥,我們兩個人一起讓他絕後了。
居然是這樣的理由。我被氣笑了,同時好像也鬆一口氣。我說他想抱孫子那他可以再生一個,以後就讓這個小孩叫他爺爺,反正兒子和孫子也差不多,他要是不願意生的話,那我從今天開始不叫他爸爸,改叫他爺爺也行。
我在胡說八道,我哥就在電話那頭笑。我一顆心臟都軟下來,我知道我還是不能狠下心完全讓自己墮落,我想離開他們的時候是知道他們不會離開我的時候。我是個淺薄的俗人,無比貪心,什麼都想要,什麼都怕失去。我想要我的愛,同時我也捨棄不了我的親人和我的狗。最重要的是我想要被人喜歡,被人愛,想要支持和祝福,想要活在其他人之中——至少在我活著的時候是這樣。我看重其他人的想法,沒辦法真的在這裡待到死。
所以我也要離開這裡,要回家去和爸爸道歉,告訴他我沒有辦法。但我現在可以回紐約了,我不會再逃走。至於徐翼宣,我不知道,也許我有一天會不愛他了。這個想法把我自己燙到,我馬上決定什麼都不要再想。
我們又在這房子裡待了三天,中間徐翼宣接了幾個電話,有記者想去他媽媽的別墅里採訪他,都被他的經紀人推掉。公司開了幾場會,他們一致決定把他送去洛杉磯,畢竟是美國佬最愛的一百張亞洲面孔之一,那邊有不少經紀公司迫不及待想迎接他,關於他的過去,則是撇得越乾淨越好。
新聞上已經有一些他別墅的照片,他出的錢,房本寫的他媽媽的名字。裡面的裝修看起來就是那種普通的闊太太喜歡的樣板房,桌上擺著每天更換一次的鮮花,牆上掛著盜版藝術家的畫。我不知道怎麼形容,反正看起來不像他的房子,這裡也不像他的房子,那間公寓更加不像,所以他也必須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