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當天,盧建華正在鄰市那條國道上監督施工進展,有一大堆人可以為他作證。當然,他完全有財力暗中收買他人來替自己解決掉礙事的老婆,不過前提是警方得拿出證據證明這一點。
然而,警方卻找不到這方面的證據。盧建華的銀行帳戶沒有任何去向不明的大額資金支出,他本人也堅決否認自己與妻子的失蹤有關。
「你們相信我,我沒有外遇,一切只是我老婆在疑神疑鬼。不信你們可以去查,一查就知道我是清白的了。還有,別說我沒在外頭搞三搞四,就算有,我也絕不會對老婆下毒手。野花雖然比家花香,但家花才是能在一起過日子的人。更何況老婆還為我生了一兒一女,就算我對她沒有愛情了,她依然是我倆孩子的媽,我們之間也還是有親情的。看在孩子的份上我也不會把她怎麼樣,對吧?」
盧建華來局裡錄口供時,由夏琅親自出面對他進行盤問。他有問必答,在任何問題上都從不含糊或推諉。自始至終,他的目光真誠,神色坦然,最後自我申辯的那番話更是說得有理有據,讓她不得不打消了對他的懷疑。
走出口供室後,夏琅擰著雙眉對站在外頭的俞皓天說:「這位丈夫看來不是我們要找的人,我們得另外找一位新的嫌犯。」
俞皓天一臉沒轍的表情說:「怎麼找?屠愛珍的生活圈都已經被查了一個底朝天,一個可疑的人都沒找到。」
「那她失蹤當天的去向弄清楚了沒有?」
「暫時還沒有,她出門前對她媽說自己打算去逛街買衣服,具體去了哪裡沒人知道。請求市局的行動技術支隊那邊通過手機信號定位她的去向時,發現信號在下午兩點前就消失了。消失地點在外環的淮興路一帶。」
市局的行動技術支隊擁有各種先進的高科技手段,像手機定位、電腦定位、聲紋識別、圖像識別等等科技含量很高的工作都由他們負責完成。
淮興路一帶並不屬於商場林立的中心商業街,而是近開發區那邊一個類似城鄉結合部的街區。馬路兩邊大都是外地人經營的各類小店鋪,旅館、髮廊、雜貨鋪、糖水店、小吃店等等。當然也有服裝店,但清一色全是賣廉價大路貨的小店鋪。屠愛珍平時選購衣裳只會光顧大商場,無論是外衣還是內衣,全部只選品牌貨。所以,如果屠愛珍失蹤當天下午去了這裡,那她肯定不是去買衣服的。
「夏隊,我正在等屠愛珍的手機運營商和開戶銀行答應提供的電話清單和銀行卡消費清單。到時可以根據清單重點查她當天下午給誰打過電話,在哪裡消費過,或許能理出一條時間線來。但這兩個地方的辦事效率都很拖拉啊!直到現在還沒把我要的東西發過來。」
「再打電話催一下,語氣嚴厲一點,那樣會更有效。」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