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昌海先脫掉屠愛珍屍體上的衣物,再利用菜刀把屍體化整為零,分別剁成四肢,軀幹與頭部幾大塊。然後他把屍塊裝進幾個黑色垃圾袋中,在夜深人靜時悄悄把垃圾袋拎上車,開到近郊的一個垃圾收集站扔了。
殺人棄屍後,丁昌海沒有第一時間拿著屠愛珍的銀行-卡去取錢。因為他知道那樣只會對自己不利。
在丁昌海的保安生涯中,曾經配合警方處理過一起失蹤案。那時候他還在某酒店當保安,一位住客入住酒店的次日外出一直沒回來,房間裡的行李卻一樣不少。酒店方面於是報了警,警方立即展開了相關追查。所以他很清楚,只要這個女人今晚沒回家,對於她的失蹤家人肯定會第一時間報警。到時警方肯定要追蹤她的手機和銀行-卡紀錄。如果這個時間跑去取錢,那就是自己往槍口上撞。
耐著性子等了一個多月後,丁昌海覺得風聲應該差不多平息了,警察應該對這樁失蹤案不太上心了,於是開始行動。
丁昌海特意開車跑去鄰市的榕城取錢,進銀行時,又特意穿上一直保存的屠愛珍的衣物,把自己喬裝打扮成女人。他想,即使警方還在監控這一銀行帳號,看到取錢的人是女人,而且穿著打扮和屠愛珍一模一樣,也能誤導他們認為屠愛珍的失蹤是她自己離家出走吧?
結果,丁昌海就栽在自己的貪婪上頭了。如果他不去取錢,警方一時半會還真沒辦法把他給揪出來。但是,他卻捨不得卡里的四萬塊。再一次印證了人為財死的真理。
丁昌海的殺人棄屍已經是一個多月前的事,而近郊那家垃圾收集站只是一個中轉站,每天有工作人員負責用大卡車把收集的垃圾轉運去幾十公里外的一個大型垃圾填埋場。這裡負責處理濱海市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生活垃圾,垃圾山高達四五十米高,近一萬噸。這意味著屠愛珍的屍體已經沒有找回來的可能。
雖然沒有找到屠愛珍的屍體,但是警方在丁昌海租住的公寓發現的大量血跡被證實屬於她本人。而進一步的現場復勘中,又找到了微量的骨骼碎片以及肌肉組織等,證實了丁昌海自供的分屍屬實。所以即使沒有屍體,也足以確認她已經遇害。
得知妻子遇害的真相後,盧建華抱頭痛哭:「怎麼會這樣?因為一袋紙錢就讓她送了命。還有,她當初為什麼要去找私家偵探查我呀!如果她肯相信我不就什麼事都沒有了!」
屠愛珍的母親也老淚縱橫地哭了又哭:「我勸過愛珍的,我勸過她別疑神疑鬼,可她卻不肯聽我的。如果她肯聽我的勸,現在一家人還能和和美美地一起過日子,絕不會搞得家破人亡。」
事到如今,所有的眼淚都無濟於事,屠愛珍再也不可能活著回來了。
第40章 第四十章
◎拜託,我們夏隊可不是光靠臉蛋混的好吧。長得漂亮是優勢,幹得漂亮是本事。夏隊她既有優勢又有本事,你們能否認這一點嗎?◎
這一天,是盛夏時節難得的涼爽天氣。清晨下過一場暴雨,雨後的習習清風,帶來陣陣清涼。
陸海空這天可以出院了。他的腦震盪已經沒有太大問題,只是還需要靜養,而脫臼的右胳膊在復位後也同樣需要靜養。醫生說最少需要靜養兩三個月才能逐漸恢復正常活動。而最初的兩到三周里,還需要利用繃帶保持制動——也就是要保持好固定的位置,避免再次受到外力或者其它因素的影響,有利於受損的關節囊慢慢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