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表現,努力留在那個家裡。
再怎麼樣,至少你有一個家,有爸爸媽媽,那就很好了。多少院裡孩子求不來的東西,你就不要想要更多了。
她這樣說。
當時林秋葵沒有說話。
不過她明白了。
她全部都能明白。
她陪養母去過養父的工廠幫忙,看過大家通宵達旦地趕工,也看過大家唉聲嘆氣地打量被退回的產品。
被退回的,即為殘次品。
沒用的殘次品從不招人喜歡。
那天夜裡,她藏在被子底下想了很久。
回頭去想,好像根本說不清楚自己當初為什麼會那麼執著,也奇怪自己為什麼會做出那樣的選擇。
總而言之,第二天的飯桌上,她拿出一張方格作文紙,竟然還知道一式兩份。
「什麼東西?」祁越問。
病人們的哭叫聲漸漸止住,花園裡傳來沙沙的枝葉摩挲聲。
斜對面那一棟樓,似乎有扇窗戶忘了關,一片純白的窗紗被風推出樓外。
「就寫了三條保證。」
內容比較精悍,林秋葵記得挺清楚。
「第一條,好好照顧弟弟。」
「不管弟弟做了什麼事情,都不能打他、罵他、欺負他,永遠不跟弟弟搶玩具,搶雞腿。」
「第二條,好好孝順叔叔阿姨。」
「不管叔叔阿姨讓我做什麼,都不能頂嘴、不能哭、不能吵,永遠不跟叔叔阿姨發脾氣,要買很貴的東西。」
「第三條,做一個感恩的人。」
「從今天起,包括吃飯、睡覺、學校交錢、買練習本和筆、買新衣服褲子……我會把自己用掉的每一塊錢都記下來,然後好好學習,好好長大。等我長到可以自己出去賺錢的時候,就賺2倍回來,還給叔叔阿姨和我的弟弟。」
越過漫長的、遙遠的時空,這片夜空下成年人不帶波瀾的陳述語句,好似同那一天晨光中的脆聲朗讀合併。
她看到林阿姨感動地落下淚,林叔叔伸手摸了摸他的頭。
目送他們起身走進主臥,低聲商量許久,最終決定留下她。
第二年,弟弟出生了。
出於稱謂的關係,他很快發現她這個『姐姐』名不正言不順,並非這個家天然的一份子。
男孩子嘛,調皮,張狂。
生氣的時候會說:「這裡又不是你家,給我滾出去!」
煩悶的時候說:「你又不是我親姐姐,裝什麼裝!」
有一段時間,大概進入青春期,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他以找她的麻煩為樂。
故意傳假消息,讓她辦錯事買錯東西,被大人責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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