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哽咽著、斷斷續續地說:「是我在車站撿到的,我幫它洗了澡……用我自己存的零花錢, 在劉叔叔的店裡洗的,沒有用家裡的熱水, 也沒有把家裡弄髒。」
「我替它起名字,我餵它吃飯,給它梳毛、剪指甲、擦耳朵, 每天都有帶它到公園玩。我們睡在一起, 它陪我洗碗、洗衣服、寫作業, 它認識我, 聽到我的聲音就會叫。所以它應該是我的小狗,就算是弟弟,也不可以一直搶我的東西。」
「反正這一次不能。」
她說得好決絕, 大人都聽笑了。
阿姨說:「好了好了別哭了,不就是一隻狗嗎?反正弟弟也是養在家裡嘛, 誰的都一樣。」
叔叔說:「秋葵, 這樣說就是你的錯了。我們都是一家人, 你跟小寶是姐弟倆, 什麼你的、我的, 哪能分得這麼清楚?為一條狗就劃分得這樣清楚, 長大以後隨便出點矛盾,豈不是要跟我們所有人都斷絕關係?那可是恩將仇報。」
「行了, 她才多大,哪裡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阿姨嗔怪著,兩根手指捏著紙巾一角,輕輕擦去她的眼淚,又說:「秋葵,阿姨知道小寶確實有點調皮。但是小孩都這樣,看到新玩具就抱著不肯放,你越搶他越喜歡,要是你不搶,他反而很快就膩了,到時候再還給你也一樣的,對不對?」
「還有,你畢竟是姐姐。」
「姐姐是大孩子,弟弟是小孩子,大孩子本來就該讓著小孩子,這跟叔叔讓著你的道理是一樣的。再說你以前也在作文本里寫了呀,不管以後發生什麼事都絕對不會欺負弟弟,保證好好愛護弟弟,有沒有這回事?」
「叔叔阿姨當時看到那些話可感動了,都覺得你是個聽話又乖巧的好孩子,所以你現在一定也不會讓我們失望的對嗎?這樣吧,你為剛才推弟弟的行為道歉,然後這事就過去了,好不好?」
——她在提醒她曾經許下的承諾,理應無條件向弟弟讓步。
「道完歉還是一家人。」
叔叔坐在昏黃的燈泡下,抬指碾滅菸蒂。
他說:「你也知道我們家裡的條件,小寶出生的時候不好,這些年來沒過上什麼好日子。你就不一樣了,好歹過了幾年日子,什麼公主裙、水晶發卡、洋娃娃,哪個短過你?後來廠子倒了,欠著幾十萬的債,我跟你阿姨實在走投無路了,差點半夜起來灌農藥!那陣子是什麼撐著我們活下來?不就是小寶嗎?」
「當年我去廟裡給小寶算八字,人家師父都說了,小寶是來救我們家的,他就是我的寶貝兒子!不管我日子過得多窮多差,你出去看看外面哪個敢欺負我王成楚的兒子?誰敢動他一根毫毛我都跟他拼命!也就是你年紀小,你阿姨又攔著,我才不想多說,你自己心裡知道就好。」
——他在強調她曾經領受的恩惠,暗示她知恩圖報。
時過經年,以旁觀者的身份,林秋葵一眼看破成年人必備的體面話術。
無論他們不經意的眼神流轉,唇角微撇抑或眉梢輕抬,背後秘而不宣的用意,她都明白,都能看懂。
可惜這是23歲的她。
14歲的她還太稚嫩,完全不理解事情是如何演變成弟弟搶了她的狗,她卻要向弟弟道歉。
她想重新梳理整件事的邏輯,抬起頭,不期然以兩隻紅紅的眼睛,掉進另外兩雙成年的眼睛裡。
他們眼裡有對她的譴責和期盼,那些情緒藏得不是很好,簡直鮮明得快要像洪水一樣傾瀉出來。她愣愣地看了幾秒鐘,總算看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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