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初通過的《廢奴宣告》第一條:即本宣告公布之日起,丘涅全境內徹底廢除奴隸制度,禁止奴隸交易,取消貴、平、奴三籍制度。無論民族,曾經國籍,性別年齡,身體狀況,只要種族為人,且長期定居在丘涅境內,皆為丘涅公民。」
「17世紀修訂後的《皇位繼承法》第4條和《貴族繼承法》第5條里均規定了女性繼承者次序排在男性繼承者之後,而《議會選舉法》第34條,規定女性需要一定條件要求才可參與選舉,包括但不限於:已婚、一定的財富、貴族身份地位。」
「《公民權利法》屬於基本法,現優先級高於《王位繼承法》《貴族繼承法》《議會選舉法》,其中法條衝突,應以基本法為準。女性公民也從屬於公民,部分法條限制了大部分女性公民的參政權利,有失公允,採納了廣大公民的建議,因此提出修正議案,具體修訂方案已經備好,盡請閱覽。」
艾利克斯清晰而沉緩的聲音暫時結束之後,會場內又是一片寂靜。
他所說的,怎麼可能有人不知道?只是這麼多年來,沒人把這件事拿到明面上來講而已。
果然有參議員忍不住站出來回答了:「繼承法的使用時間比公民權利法要長多了,是從建國時代就適用的法案,怎麼可能進行如此大的改動?」
英格爾又被逗笑了。
雖然他知道因為時代的局限,他們這些人總會有一些可笑的發言,總不可能人人都如同主角一般,擁有超越時代的思想。
艾利克斯淡淡地回答道:「建國至今修改的法案有145個,廢除的有23個,修訂總次數在236次以上。其中皇位繼承法和貴族繼承法就修改了8次之多。法律是人指定的,也應當由人去修改,法律是維持秩序的工具,不能成為失序的源頭。既然現行法條不適用於當下社會,就必須進行修改,哪怕那是基本法也沒有任何區別。」
語調沒有太大的起伏,卻字字句句充滿了力量。
那位參議員悻悻地退回座位。
最後方的記者席上,人人都在聚精會神地聽記生怕錯過任何一句話。
埃里克·布萊亞飛速揮筆,時不時抬起的眼中頻頻閃過異彩。
又有參議員站了出來,「女性…公民,已經負擔著生育的家庭職責,這是否對她們來說,是另一種負擔和有失公允?」
不少人甚至眾議員里的人也點起了頭。眾議院當中當然也有黨派之分,不可能一心同體。
奧拉聞言冷笑了一下。
英格爾聽到這個話題覺得有些新奇,因為他所在的2060年因為人口全面進入負增長和經濟社會高度發展,此類話題已經是幾十年前才會討論的了。
艾利克斯笑容更深了:「那請問您是默認男性沒有生育責任嗎?還是說您認為女性承擔所有的生育責任是理所應當的?」
「………呃這……」
「《公民權利法》第7條中規定了我國公民擁有婚姻自由和生育自由的權利,也就是說所有公民都有生育自由與不生育的自由,此為權利而非義務。依上述,女性公民也是公民。」